谈天说地 ✐2015-08-01

神啊!请救救美国!

林向阳

 

  今年6月26日,是为美国丧钟敲响的一天,也是美国历史上最黑暗,最羞恥的一天。由九位联邦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票数,判定全美五十州同性婚姻合法。投赞同票的都是左派或倾左的大法官,先不说各处的同性恋人士和其同情者欢呼喝彩,尽情庆祝。最令人叹息的是:美国总统奧巴马(Barack Obama)第一时间在Twitter发文,居然庆贺“我们使自己的联邦更加接近完美。”(註一)。白宮的面书(facebook)页面图样立刻換上代表同性恋群体的“六色彩虹”颜色;而以投机营利为首,为迎合同性恋者的财团,如GoogleYouTube也不甘后人,赶紧也转換了“六色彩虹”心形和人链手拉手的图案(註二)。可见人心的败坏与叛逆。
  而四位坚持異议的都是保守派的大法官,他们坚持:

最高法院並不是一个立法的机构,因为宪法並沒有明确指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故此最高法院无权把“同性婚姻的基本权利”強行读进宪法;而美国的政制是一种联邦主义(Federalism),每州有独立的宪法,民选议员,不同的社会政策,故此,同性婚姻应否合法,应该交与选民与民选议会決定,非民选的大法官不应越俎代庖,最高法院不能否定每个州在決定婚姻制度上的自主权,並因而強行改变一个数千年来形成人类社会基础的社会制度(註三)


罗伯茲
大法官罗伯茲(John Roberts)並问:“我们到底把自己当成谁?”这话问得真好,可惜那五位左派的大法官一意孤行,他们微弱的多数判定把美国的道德推下了万劫不复的悲惨深渊,真是令人痛心疾首!
  其实,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从最高法院以往对同性恋的判断,看出国人在道德上让步,让撒但有机可乘:

1. 1958年,最高法院推翻低院的判断-允许同性恋杂誌或色情杂誌经美国邮局邮寄给顾客,是为同性恋当年最大的胜判。
2. 1986年,因当年的大法官多为敬畏神的人,最高法院作出不利於同性恋的重大判決,称“宪法並未规定同性恋者的鸡姦行为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这个判決允许各州将同性的性行为定为有罪。
3. 1996年,判定承认同性恋者受到宪法的保护。两人自愿的性关系,有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
4. 2003年,最高法院推翻德州1986年德州反鸡姦判定,承认同性恋的性权利受宪法保护。
5. 2013年,推翻加州“八号提案”-判定“禁止同性恋婚姻”违反宪法。
6. 2013年,判定(部分州)同性婚姻合法(註四)

  也请看,在撒但黑暗的势力下,推动同性婚姻合法的暗潮是何等兇猛与阴毒:

1. 他们的矛头直指美国的政坛,利用金钱,自由媒介的推波助澜来左右美国的政治选举,如:在州与区的选举,他们利用巨款,自由派传媒渲染,猛烈打击反对同性恋的竞选者,选出自己人。他们更看准了在2004年曾表示愿意赞成同性恋的参议员奧巴马,为使奧巴马成为他们的囊中之物,当年同性恋团体对其政治献金已超过了50万美元(註五)。在2012年连任竞选佔下风,为得同性恋的大量捐款,奧巴马於2012年5月9日,公开赞成全美同性婚姻合法,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公然违背圣经真理的总统,就在其发表力挺同性婚姻言论九十分钟后,其竞选团队立刻收到100万美元的政治捐款,全部来自同性恋群体。第二天,奧巴马又打铁趁热,出席了荷里活明星为其举办的筹款晚会,他再次表示愿意支持同性婚姻合法,这一晚,奧巴马筹集1,500万美元,创下美国政治史上单场筹款金额的最高纪录(註六)。为投桃报李,奧巴马除了任命多位联邦的自由派法官外,更在2009和2010年时,分別两次任命两位倾左的女性大法官进入美国最高法院,使最高法院首次左派佔大多数,看2013年这两人投的票,已经为同性婚姻合法铺路,她们也是今次投赞同全美同性婚姻合法者。可见,一个国家领袖是否真正敬畏神对国家的兴亡影响是多么的大。
2. 同性恋人士漠视美国宪法“言论自由”,对任何不赞成同性恋的国民抹黑,攻击为“偏激狭窄”,“反潮流”,“散佈仇恨言语”,“侵犯人权”等罪名,又群起而攻之,如福来鸡(Chick-fil-A)被抵制,Mozilla创立者及首席执行官Brendan Eich被迫辞职(只因为他在八年前曾捐了1,000元给加州赞成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八号提案)(註七)。还有一些试图保卫基督教信仰,不愿接同性婚姻生意的烘焙师,摄影师,居然被同性恋联盟抗议,被政府罚款,面临停业威胁。务要使国民因惧怕被点名排挤,遭报复而不敢在人前坚持“同性婚姻是罪”的圣经真理。
3. 同性恋群体的大财团,以经济制裁,鼓吹民众示威等等来杯葛不愿同流合污的州政府,使对方屈服在其淫威下。
4. 他们大事表扬社会有名望,或腰缠万贯的同性恋者,如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库克(Tim Cook),或某足球员,以吸引年轻人来效法他们。难怪圣经说:“…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欢喜別人去行。”(罗马书1:32),真是可怕。

  美国公众舆论在这些可恶,卑劣的伎俩下快速演化,由2008年只有39%国民支持同性恋婚姻,现今卻有50%之多(註八),国民对罪恶妥协,含污纳垢,令人握腕叹息。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圣经记载人类的罪恶,种类多不胜数,如“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兇杀…怨恨神的…”(罗马书1:29-31),为何圣经特別強调同性恋的可恶?

1. 同性恋认可罪恶,是惹神震怒的罪

  同性恋者不但犯罪得罪神,而且他们故意不承认是罪,除了托词说是“自由选择”,“自由喜好,与別人无关”,最常见的“同性恋是天生的”,把他们的罪行归咎於神对他们错误的创造;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欢喜別人去行,他们罪行的确可恨可恶,难怪圣经旧约严厉地宣告:“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利未记18:22),“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利未记20:13)神对同性恋者的审判,以硫磺与火毀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记载不是已经非常清楚了吗?(参看创世记第十九章)。在新约也如此宣告:“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恥的情慾;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慾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马书1:26-27),及“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9-10),可见同性恋的确是惹神震怒的罪,这是极度明确,不容異议的。

2. 同性婚姻摧毀神所设立的婚姻制度

  神起初设立婚姻,命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成立家庭,“生养众多,管理全地”,这是极度浅而易见的真理,才是正常的婚姻,也是符合神创造的心意。婚姻也是预表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是神圣不可亵渎的。
  同性婚姻则是因罪人私慾的放纵,是任意而为,故意歪曲,破坏,否定神所设立的婚姻关系,能导致社会,国家道德败坏,毒害正常的婚姻制度。

3. 同性恋婚姻摧毀宗教自由,迫害基督教信仰

  在不久的将来,同性恋的魔爪必然会迫害持守圣经真理的教会。如強迫聘请同性恋的牧者,強迫为同性恋举行婚礼,或禁止在讲台上传扬“同性恋是罪”等等的信息,並以取消教会“非牟利”的特权,或以“传讲仇恨信息,要判监坐牢”等等迫害教会与神的仆人。

  看到这里,可能你会问:在这样黑暗邪恶的世代,我们基督徒能作些什么?

1. 坚決持守圣经的真理,对罪恶绝对不妥协

  我们信靠的永生真神耶和华是公义的,也是全然圣洁的神。祂绝对不会以“有罪”当作“无罪”,认可同性恋及其婚姻合法就是认可罪恶,也是等於否定圣经的真理,否定基督教的信仰。故此一个蒙神大恩拯救,成为永生神儿女的基督徒,我们要体贴神的心意,要分別为圣,对同性恋及其婚姻绝对不能认可妥协,绝对不能沾染他们的污秽。

2. 我们深信,“洪水氾滥,耶和华仍然坐着为王”

  我们确信在现今邪恶的乱世中,神仍然掌权。而“神的膀臂並非缩短,不能拯救”,而是我们的罪恶拦阻神的拯救。让我们从冷淡,不冷不热,疏懒沒有传福音,随波逐流甚至妥协中认罪悔改,让我们切切向神呼求,认定神,仰望神的拯救,因为“神的道路高过人的道路,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只有大能,慈爱的神能拯救美国,能扭转时势的变迁,能改变历史,能使罪人悔改归向祂。

3. 认清我们的仇敌

  我们的仇敌並不是同性恋者,因为“神爱世人(包括同性恋者),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同性恋者与其他还沒有得救的人一样,是我们祷告,传福音的对象。而圣经明确地指出:“因我们並不是与属血气的爭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爭战。”(以弗所书6:12)。故此,基督徒务要警惕不懈,靠主保守自己的心,切勿沾染同性恋者的污秽,绝对不阅读和观看美化此罪恶的书报,电影,也不要到他们流连的场所,如酒吧等等,以免自己为罪恶所胜,而陷在罪中。

4. 作主的精兵,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

  圣经的教导非常清楚,要得胜,我们必须“要靠着主,倚赖祂的大能大力,作刚強的人,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以弗所书6:10-11)“所以要站稳了,用真理当作带子束腰,用公义当作护心镜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着信德当作籐牌,可以灭尽那恶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头盔,拿着圣灵的宝剑,就是神的道;靠着圣灵,随时多方祷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为众圣徒祈求”(以弗所书6:14-18)。

5. 努力传福音,为主作见证

  我们要重整自己的心志与人生目标,借着祷告和读圣经,更加亲近神自己,从神支取力量,依靠神,勇敢地,有智慧地,继续向我们周围的人见证神的可信与圣洁,务要传福音,无论得时与不得时,只有耶稣基督的福音能改变人的生命,改变美国。

6. 恆久不断地祷告

  为自己,自己的家人,为美国执政掌权的祷告,为国人的悔改祷告,神是永活的大能的,祂必定会怜悯我们,垂听我们的祷告。

7. 勇与参政,立场明确

  尽量联络我们的执政官员表达我们持守圣经真理的立场,善用我们的投票权,选出真正爱主的基督徒领袖,影响美国的去向。
  愿我们能如圣经所教导的:

“…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立比书2:14-16)

阿们。

(註一至註八:网络搜索)

(同载於Truth Monthly 真理报 美东版16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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