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天说地 ✐2006-12-01


国鸟之爭:火鸡与禿鹰

区室

 

  如果採取美国民主原则,投票決定作为代表国家徽记的鸟,应该是哪一种鸟?
  现在说来该太晚了些;在二百多年前,就有过“国鸟”的讨论。富兰克林支持火鸡;结果禿鹰当选,火鸡输了。
  不过,输了不一定错;多数不一定是对的。现在想来,也许该以火鸡为国徽才是。当时,年长的智者富兰克林说:

我希望不要以禿鹰代表我们的国家;因为它的品格不良;它不务正业;你可以看见它棲息在河边的枯树上,自己偷懒不去捕鱼,只坐等鱼鹰捕获的成果。比较起来,火鸡是更为可敬的鸟;它是真正的美国土著,虽然有些虛荣和愚笨,那是真的,但不是最糟的象征,它有勇气,敢於不犹豫的啄一名魁梧的英国卫士。


火鸡

  许多人赏识鹰的威武,或可以说是兇残,唯力是视;所以美国不是唯一以鹰为标识的国家。富兰克林独具只眼,考量到鸟格,以为禿鹰吃不洁的食物,动物的屍体,不足以代表一个文明,注重品德的国家。如果说火鸡好虛荣和愚昧是毛病,这样子的政客可多了。火鸡的好处呢?它安分守己,只有当受到侵扰的时候,才会颜面变色,奋翅振羽,作保卫其本土的义战,是可贵的品德。火鸡是美洲土生土长的鸟,当然适於代表美国。它是大致素食的鸟,不为自己的肚腹,妄行杀伤。富兰克林自己也喜素食;不过,他不坚持反对肉食。有一次,他看见大鱼的肚子里吞有小鱼,觉悟到他们既同类相残,人戒吃鱼,哪有甚价值,立即心安理得的享受了一顿鱼餐美味。他常如此用理性解決伦理问题。
  说到火鸡的勇敢,确有其事。可能是富兰克林听到过,在美国本土火鸡的产地,曾有这样的故事,火鸡敢於啄掠夺的英国兵。也可能是他看见火鸡的昂视阔步,同英国的御林军不无相似。
  可惜,政客们多是吃人的动物,与禿鹰同类同嗜,自然会乐意投它一票。从罗马的雄鹰旗帜,到德国,都打着血腥的旗帜,公然进行侵略,使历史上少有太平日子。“屍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马太福音24:28)称为传统的悲惨景象。
  在雄鹰的旗帜下,多少青年英秀,被“爱国”狂热蒙蔽,不仅把发展繁荣的物资,变成伤害的武器,而且制造了大批的孤儿寡妇,雄健的大好少年,变成断肢折腿的伤残,更多的人,心灵受隐伤,乖戾失常,伤害家庭和社会。至於被侵害的国家,更是受惨烈的破坏,有的永久不能恢复。
  雄鹰啊,雄鹰!多少的恶事,在你的可怕旗帜下演出!可是,一次又一次,都是“鹰派”在选举中胜出,可见你的魅力可畏。我们只有期望你良知发现,不要再強霸篡夺,隐入山崖中,不再现身扰乱世界。
  每年美国的感恩节,几乎家家餐桌上有火鸡;在火鸡则是一劫,要有许多万无端殉难崩逝,如果恭奉火鸡为国鸟,则吃的人必然大为減少,可以收保护动物之效,实在可以考虑。当然,失去兇残的禿鹰作国鸟,旗帜既然改了,人民气质也必改变,军火贩子生意难免減少些,人民福利就相对增加,造益人类可就太大了。
  再选举的时候,请投火鸡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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