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备的宗教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拣选,所宝贵的。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宮,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悅纳的灵祭…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书2:4-9)
有些年前,美国的大众期刊的图文报道,几个城市华美的教堂,变成了咖啡店或修车厂,时间的考验,使人不免有“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悲涼之感。其实,教会与教堂並不是一回事,应该得分开才是。有人把“家”和“屋”混为一谈,以置屋为最重要的投资,是很不幸的事情。寄身这不稳定的地球面上,天災人祸会临到,虽然谁也不愿意,卻有时难免;且不说飓风,地震吧,一天偶然有什么人心情不好,甩石头或投弹交加,都会造成破坏。屋破家犹在,已经算是不幸,家破屋犹存,岂不更可怜?还有家人为留下的屋子反目成仇,还不是更大的悲剧!到那时,才醒悟一栋屋不是一栋家,头顶上有屋顶遮,不如屋顶下有头顶在,自然会把家和屋分得清楚了,知道哪更重要,多是为时已晚。
同样的道理,该使我们知道,教会和教堂不是一回事。教会是蒙主恩得救赎之人的合称;教堂是用物质材料构建的,照布莱克(William Blake, 1757-1827)的话说,同样从材料可以建监狱,造妓院,说来难听,到底是实话,不同的应该是建造的存心。一个教会为一间教堂起纷爭,是不好的事。但“一间”教会是不可能存在的事。如果有屋就有家,谁都可以有一“间”家,该是多么方便的事;可是不可能有。那么谁都应该明白,基督徒绝对不好讲,也不会想有“一间教会”!
超越建筑
除了原始宗教外,所有宗教可以概分为庙宇宗教和经典宗教。
从四世纪开始,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罗马康士坦丁皇帝就把建筑教堂当作头等大事。叫他的母亲赫伦娜(Helena)到耶路撒冷,考察建筑了纪念耶稣圣蹟的教堂,也发现了许多“圣物”,在那里开发了“朝圣”的異教风气。以后,不同地方的基督徒,把传福音的热心,用於建筑教堂,有些城市则以拥有高耸的大座堂尖顶为荣,听到主日的钟声,还真去聚会。
可惜以后的教会涉入无限制的附会想像,把教堂称为“圣殿”。此后推及到地球上其他地区的教堂,都被拟想为“圣殿”;在甚且发生多人想据为己有,既不能使所有的人都满意,就形成了维护“圣殿”的分裂斗爭。某地,曾有一个教会,两派为爭夺教产至对簿公堂;结果终於有一方胜利了,把教堂名为“胜利堂”,当然是为“庆祝”他们的“圣举”!真是匪夷所思!
近年也有人觉悟,有了不同的主张。他们说,有了教堂,把百分之七十五的奉献,用於维持教堂;沒有自己的教堂,利用公众场所或家庭,作为聚会场所,可以把百分之七十五的奉献收入用於福音外传事工。不过,也有教会充分用会所於“教”,从宗教教育发展为大学,非拉铁非(费城)的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即是好的实例。
新约圣经找不到教导建堂的例子,专着意於极尽华丽的“灵宮”,是用神所拣选因信称义的“活石”(彼得前书2:5-9),建造在耶稣基督上面,目的不是为显耀一个团体或个人,完全是为了宣扬神的美德。
君尊祭司
这“灵宮”是敬拜的所在。旧约时代,一般人不能直接与神交通,必须有居间的人物。希伯来圣经中的“弥赛亚”(Messiah),意思是“膏抹者”,主要指君王:“耶和华的受膏者”,用以指大卫(撒母耳记上2:10;诗篇89:20…)居多数,基督是预言“大卫的后裔”。至於“受膏”的人,有时也提到过受膏的祭司,更有少数指为先知。有时兼言及君王及祭司的时候,特加表明“两个受膏者”或“两职”(撒迦利亚书4:14,6:13),似是故意在避用“受膏者”这名词。看历史事实,只有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集三个受膏的职分於一身(申命记18:15,18;使徒行传3:22),所以特地预言“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们兴起一位先知像我”。因此,新约的基督徒坚持,惟有耶稣基督能夠应验这特別的预言。
这位空前无比尊贵的基督,作先知,祭司,君王,不是从利未族亚伦的后裔中出来的,是神所应许大卫的后裔,祂在地上的行政中心,也就不是在一般的圣殿或华丽庄严的建筑物里面。祂的住所是在“灵宮”里,是用特別拣选的“活石”。奇妙的是,这些活石,不是物质的东西,有超越物质的功能,居然成为祭司,而且是“超级祭司”:“我们的主分明是从犹大出来的;但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倘若照麦基洗德的样式,另外兴起一位祭司来…乃是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希伯来书7:14-16)。因此,使徒指着基督徒说:“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这是照基督的职任。
祭司必须奉献祭物。旧约的祭司,是照条例献牛羊鸽子为祭物,但基督是献上祂自己的身体。“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希伯来书10:10)所以基督徒可以“作圣洁的祭司”,借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悅纳的灵祭。”
超越传统
我们既然蒙主的恩典,成为神所拣选的族类,作了基督徒,就不再在律法之下,拘守死的礼仪,更沒有理由承袭或附会旧约的名词,及於真理抵触的,就更不必说了。现在单说把聚会场所建筑称为“圣殿”,如果不是华人特有,也该是华人信徒中特多的现象。究其原因,可能属於从前異教信仰中有很多什么“殿”之类,以示对特別建筑崇敬的原因。在西方,就较少有这种情形;连罗马天主教,虽然有太多传统,注重建筑和礼仪,也少听说把教堂僭妄称为“圣殿”的。可见这样称谓在信仰上退了多少步,沦落到哪里去了。
新约的教会是“灵宮”,不是用无灵无生命的死东西建造的,是用不同於旧制的“活石”,有新生命的圣徒建造;奉献的“灵祭”,是新生命作“活祭”。新约圣徒“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哥林多前书6:19)。新约教会在神与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就是基督耶稣,沒有居间的祭司阶级;圣徒是有君尊的祭司。属神的子民如果再回到律法的轭下,怎能“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呢?求主帮助我们,作光明的子女,活出基督,有荣耀主的见证,引人进入奇妙的光明。阿们。
(同载於圣经网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