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是一本可詠读的情书
─为纪念《和合本》百周年而写─
书信是最溫柔的艺术,“情书”更是最美的书信,文字盪气回肠。情书,一般多指異性间的书信,但人的情感卻不仅限於男女爱情。情有多种:父母子女间的亲情,弟兄姊妹间的手足情,朋友间的友情,同志同侪间的豪情等等;如写成书信,皆为情书。情书,必有一共同点:真挚。它诚恳,不虛饰,不矫揉造作,不无病呻吟。它,不用赘词,无须推敲,也不必引经据典。用最浅白的语言,表达最真挚的情感,便是最好的情书。
谈到男女间的情书,我们多半会想到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眉小扎。近代名人的情书,还有鲁迅与许广平的两地书。前者是缠绵悱恻的爱情,后者虽不如周氏其他杂文之尖刻辛辣,锋利如匕首,但冷言雋语也自成风格。历代的名人尺牍多如牛毛,但真正可读的,只有秋水轩尺牍与雪鸿轩尺牍。秋水轩文字经济简约,只三数语便能写出纯真友情,可一读再读,为书信中之极品。这些书信,都有不同程度的內涵与情感,读之都会令人深有感触。另有近代德国神学家潘霍华的狱中书简,潘氏在纳粹苦狱中,写出了他由痛苦中提炼出来的感受与信仰,读了使人动容。
圣经,有人把它演绎为难懂的神学,有人把它当做历史,有人从其中找到科学上的根据,有人把它当作文学研读(今日在中国大陆有几个大学,都设有圣经文学科),还有人把它变成符咒与密码,林林总总,莫衷一是。其实,圣经只是一本情书:一本神用圣爱(Agape)写给世人的家书。若要用几句话来说明神的心意,就是:“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神爱世人,基督降世,信者得永生,此之谓圣经的“三纲”。如要以说故事的方式表达,则“新约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中“浪子的比喻”,足以显示父亲对浪子的疼爱。若要浓缩“新旧约全书”为一个字,正是那一个“爱”字。
然而,神要向人类表达祂的圣爱,卻不容易;神要人接受祂的圣爱,则更困难。因神与人之间的距离太遙远,甚至不可以道里计。首先,神是灵(约翰福音4:24),神是无所不在,卻无法让人用感官直接感受到祂的存在。因此,神便必须以道成肉身的方式,居住在人们中间(约翰福音1:14),才能让人体会,並表达出祂对人的情感。祂且为人的罪,在十字架上流血钉死,作为代赎,以具体表示神对人的爱。整本圣经,由“旧约”到“新约”,由预备到实现神爱的一系列进程,洋洋洒洒,以神的诫命,预言,作深入而详细的阐述,並在祂选定的以色列民族历史中,一步步地推进,直到基督借童女马利亚在人世间诞生,才让神有形有体地进入人的生活,感受人所感受的,遭受人所遭受的,也嚐遍了人间的种种苦难。再一步步地走向各各他,用神自己的生命,用基督鲜红的热血,写下祂对人的至情与至爱。然后再以复活的大能,为人类书写下全新的生命。因此,一部圣经可以一字贯串:就是“爱”。
好一个爱字了得!
人们如拟以严肃敬虔的心情来读圣经,可选择去读英文的雅各王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若想用犹太拉比悲怆苦楚的声调来诵读,可以读吳经熊以文言文译註的圣詠译义。但今天卻有一亿多华人信徒使用和合本圣经宣读他们的信仰。几乎大多数华人信徒,仍被和合本圣经百年前的口语和韻调所影响而不自知。
一封好的情书,无论是谈男女情爱的,或天伦乐事的,娓娓道来,不仅可以阅读,更可以朗诵。琅琅上口,所诵读出来的味道,盪气回肠,会远比默读更能透露出它的原味,发挥出它文字以外的意象。而圣经便是这样一本可以诵读的情书。
梁实秋在“散文的朗诵”一文中,先言“诗歌朗读,有不可言传的妙趣”,继之也谈到散文的朗诵,他说“文章不经朗诵,难以牢记在心”,並忆述朗诵贾谊过秦论的感受:“真是痛快淋漓,大气磅礡,小时候背诵,到老不忘”。接着说:“古文八大家,沒有一篇精心傑构不是可以琅琅上口的。大抵好的文章,必定简练,字斟句酌,期於至当。”,“散文不必排偶,然有时也自然有骈骊的句子,不必有一定的格律,然有时也自然有平仄的谐调和音韻的配合。使用文字到了纯然的化境,诗与散文很难清楚的划分界限。我们朗诵古文,有时也就如朗诵诗歌的腔调颇为相似。”
梁氏认为不单古文可以朗诵,白话文也可朗诵:“白话文就是‘我手写我口’,口里怎么说,笔下就怎么写,写出的文字与说话並无二致。”
梁实秋这一番关於文字可以朗诵的论述,使我联想到圣经和合本一个最优越的长处,使这种文体可以延续百年而不衰。它不但在百年前,用当时的口语“我手写我口”,当时的那些中文执笔者,並沒有被原文(希伯来,希腊,拉丁,亚兰等文字)的思维羁绊,而是由西方传教士以中文译述,执笔者仅修饰中文用语,笔之於书。颇似大翻译家林琴南的译笔韻味,如此记述下来的和合本文体,有一种行云流水的调子,文中夹杂了当时的一些北方方言,卻韻律天成,反成了和合本的特色。进而更成为教会的“属灵的语言”,沿用至今。基督徒在一起“交通”时,非用此种语汇,便不能畅所欲言。今天众多华人信徒在使用的和合本圣经,便如一股活水,涌流不息。
和合本圣经自1919年出版迄今,历经一个世纪,仍能在教会,信徒间流传不衰,自有其特殊之处。在五四白话文刚刚萌芽的时代,胡适便讚扬过和合译本,当代诗人与作家均认同和合本为一种优美的文体。如今白话文历经百年,语文在各个年代中都有变迁,海峡两岸的语汇,也有不少差異,但和合本圣经卻能跨越时空差異,在两岸盛行,实在不可思议。和合本产生后,教会中陆续出现了许多不同的中译本,但这许多译本,都脫离不了和合本的影响,和合本虽略有些许在原文翻译上的文词差異,但总体来说,“瑕”不掩瑜。当今诸多译本中,尚无一种译本能取代和合本。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和合本把握了严复翻译三原则中第二个原则:“达”。和合本的文体,读来一气呵成,全书贯通,虽经多位译者执笔,仍能保持一定的文体与语气。易言之,和合本能打通了全书的任督二脈,读来毫无罣碍,宜於朗读,适於背诵。如诗篇第二十三篇,大多数信徒都能背诵。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的主旨,亦即圣经的三纲及主祷文,更已深植信徒心中,无可取代。罗马书第八章后段,保罗所詠唱的“信徒必能得胜”的颂歌,更是气势澎湃,一句句将人的心意带向高潮,跌盪起伏,跃上灵峰。此外,哥林多前书十三章爱篇,亦为神来之笔。而和合本部分经文,尤其诗篇,更已谱曲詠唱。新译本虽已将许多不适应当代语文的字汇更新,用作查经的参考尚可,卻沒有任何一个不同译本能取代和合本持久的魅力。
和合本能经百年而常新,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和合本可以诵读,可以詠唱;文中有一股活泉,一种气韻,一项特殊的灵力,使信徒无法抗拒。具体说,便是有一份深情;这情感之能贯穿全书,正因圣经本身是一本至情的书。圣经所负荷的使命,是要将神爱世人的深情,充沛地传达给祂所爱的人;而和合本完全符合此需求。它,不必典雅,无须高深,更不能咬文嚼字,只要平易地说便能让人感动,任务自然达成。总而言之,和合本的款式,韻味,特征,比其他译本,更像一本可以詠读的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