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天说地 ✐2015-09-15

明星不是梦

于中旻

 

  现在的各种集会中,流行找些个什么“明星”登台,通常会收到吸引群众的效果;在政治性集会如此,有些宗教性集会,不免商业化,亦复如此。因此,显耀的明星,是成为另一种阶级,有时在面对法律的时候,也並非人皆平等。可能是这种差別待遇,导致不少青少年人产生误判,忘记了品德是人格的真正标准,以为明星高人一等,就作起各自的明星梦。

与众不同

  人有个天然的倾向,是要跟別人不一样。初生的婴孩,看看自己的小手指头,就知道“我”和“我的”,分別其他別的人,与我不一样。
  人本来就各有不同。不怕与別人不一样,是成长的记号。在课堂上,遇有老师发问题要学生回答。有的学生会先观察別人如何回答,才表示自己的意见;这种作法,似乎是聪明,正显示自己的愚昧,因为不确切知道。
  渐渐向不同的方向发展。首先到处有宣扬自己的人,有时是表现技艺超人,有时作奇装異服,甚至有的人宁肯“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这种倾向,是人不愿与草木同腐,尽量特立独行,甚或败德秽行,以至不顾道德伦理的地步,只求显明自己的存在。

知道分辨

  不过,尽管与众不同並沒错,还要看不同在哪里。神创造的过程中,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创世记1:3,4)正如所说的:“首要的事,首先作。”有光确实是最重要的,使人能夠分辨。
  属灵的生命经历,就是神的圣灵运行,使人得新生命,脫离旧造,成为“光明之子”。
  光明之子与幽暗之子不同,不仅显明有神的新生命和性向,也同时有新的使命,就是神对祂子女的期望:“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立比书2:15,16)“使你们”,是由於神,“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13节)这並不是自然人愿意,也不同於自己立志行善;因为“死在罪恶过犯之中”(以弗所书2:1),根本不想行善,也不能行;只有神的灵运行在人心里,才保证祂美意的成就。

发光如星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圣经称这世界是“幽暗的世界”。连生活在其中的人都这样说,显明是客观的事实。不过,神赋予祂儿女责任:要作明星,夜越黑暗,星越显亮。可惜,有太多各类的“明星”,名不副实,造成社会的生活纪录,以为明星即是败坏;因为那些不是真明星。
  不论世界多么黑暗,总有些明星,燃烧自己,尽其为主发光的责任。真正“明光照耀”的星,必不醉生梦死。他一定会爱慕真理;这就需要知道真理,才可以持守真理,与世人罪恶的立场迥然不同,绝沒有妥协的余地。这就表示,发光必得付出受苦的代价。
  我们观察任何的发光体,其本身都是经过消耗,牺牲。人看见光辉烨烨的蜡烛,要“流淚到天明”,岂不正如先知耶利米一样吗?新约的圣徒,同样要付为主见证的代价,就是不甘愿与黑暗妥协的代价。圣经说:“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毀谤你们;他们必在那将要审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账。”(彼得前书4:4,5)这里说是“见你们”,如果你“天下乌鸦一般黑”,怎见得与众不同?显明真实的见证,不是在嘴皮子上,是在足下。
  可惜,什么腳步,決定人受什么待遇。
  基督徒決定背十字架跟从主,就是決定走各各他的道路,血跡斑斑的见证道路。圣经说:“你们就是为义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吓,也不要惊慌;只有心里常尊主基督为圣;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书3:14,15)这个“有人问”,有多么美好!这是说,你可以省卻自我宣传的努力,不必花什么广告费,不需要搞出个“歌星”什么的幌子,就可以吸引群众。基督徒如果能夠叫人感兴趣,就说明你不是可有可无,传福音就成功了一半;另一半在於你的回答,要回答得当,保证不会被你的行为否定。
  有些人以为与世俗作朋友,同流合污,才可得到他们的好感,是得人皈主的道路。其实,那正是错误的道路。罗得的经验足以说明,在所多玛讨生活,与当地人结亲,把帐棚变成华屋巨廈,並不能作有效的见证。

明星有赏

  世人喜欢假货,一定不欣赏真明星;但並非全然沒有人欣赏。不管是多少,总有些人会看见你们的好行为,就归荣耀与天上的父。最重要的是,明察一切的主,会真正欣赏真明星。“智慧人必发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
  如何“使多人归义”呢?不是作群众宣传,更不应该少衣服,少廉恥。这个最基本的佈道法,说来十分简单,只有三句话:

一,別人与我不一样;
二,不要与別人一样;
三,要別人与我一样。

  如果这话听来耳熟,因为在近二千年前,使徒保罗就这样说过:“无论是少劝,是多劝,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个人,就是今天一切听我的,都要像我一样。”(使徒行传26:29)这是见证的要诀。你看,这原理就是在於与众不同,不过,是要可怎样的与众不同。
  故王明道先生有副联语:

为人莫作随风草;
事主要同向日葵。

  这表明其大义凜然,持正不阿。不论你同意或不同意,这原则使王先生成为真正的明星,作主真实的见证人。

(同载於圣经网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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