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光明中
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以弗所书5:9-11)
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1869-1948)不仅是印度独立的伟大领袖,也是先知型人物,逝世已经六十年,其在全世界的影响力,卻历久不衰。
甘地
1948年一月三十日,甘地被一名印度教狂热分子枪击逝世。他留给世界的,不是物质的遗产,是非暴力的理想。美国的马丁路德.京恩(Martin Luther King Jr., 1929-1968),非洲的曼德拉(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都心仪甘地。
在剑桥大学习法律毕业后,有一段时间,在南非的德班(Durban),一个海港城市的印度社区,甘地执行律师业务。在那里,他到处遭受种族歧视。只有敬虔的公谊会(或称贵格派Quakers)基督徒,主张种族平等,博爱和平,守约重信,力行基督品格,並注重默想;甘地深受感动,曾颇认真想作基督徒,但终於保持印度教信仰。在那里,甘地领导非暴力的反种族歧视运动,被尊为“圣人”(1893-1914)。连与他政治立场不相同的司马慈(General Jan Christian Smuts, 1870-1950),对甘地也深为尊敬。
当他离开非洲返印度的时候,当地报纸的大字标题:“圣人去矣!”他的行为,留下了长久的怀念。
甘地建立了非暴力学校(M K Gandhi Institute for Nonviolence),在德班郊外18哩的甘蔗园中,也是他留给世人可见的恩泽,作育人才,绵远不绝。后来,他的儿子夫妇在那里,继续父亲的工作。他的孙子阿鲁恩博士(Dr. Arun Gandhi)在那里长大。
2006年六月九日,阿鲁恩.甘地博士在波多里各大学(University of Puerto Rico)演讲,讲起他的经历:
阿鲁恩.甘地
“十六岁那年,我随着父母住在祖父所创立的学校,在南非德班郊外十八哩,在蔗园中间。我们在乡间,四无邻居。因此,两个姐妹和我,都渴想有机会到镇上,好去见朋友,或看电影。
有一天,父亲要我驾车送他到镇上,去参加全日的会议。我立即抓住机会。因为我会整天在镇上,母亲给我要买的日用杂货单;父亲交待我要办的一些杂务,並把车送去修护。
那天早晨,我让父亲下车的时候,他说:‘下午五点到这里,我们一同回家。’
匆忙的办好父母交待的事,我立即进了电影院。我沉浸在韦恩双出同演的电影,记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五点半了。到我赶快取了车,赶去父亲约定的地方,将到六点了。父亲在那里等我。
他焦急的问:‘你为什么这晚?’
我不好意思承认看韦恩的西部影片,回答说:‘车还沒修好,我得在那里等。’沒想到他给修车厂打过电话。
他拆穿了我的谎言。他说:‘我对你的教养有问题,叫你沒有信心向我说实话。为了弄清对你的错在哪里,我要步行十八哩回家,在一路好反省。’
他穿着全套西装革履,在暗夜沒有路灯的泥土乡路上走回家。
我不能放下他;所以驾车跟在他后面,五个半小时,看我一句愚昧的谎言,使父亲这样难受。我決定,从今以后,绝不再说谎。
我常思想这件事:如果他像平常责罚孩子一样责罚我,我是否会学得什么。
我想不会。
我宁愿受责罚,不想再作同样的事。这沒用暴力的有力教训,至今就像才在昨天发生。”
诚实並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本事,卻是最基本的品格。简单说,就是所说的话,跟他內心所想的一样。如果人不诚实,你不能夠信任他,任多大的才能,也沒有价值。
圣经说:“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结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义,诚实。总要察验何为主喜悅的事。”(以弗所书5:8-10)
主耶稣教导门徒:“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於那恶者[或作是从恶里出来的]。”(马太福音5:37)这是基督徒处人自处的原则,用不着指天矢日的表明,所出口的话,该都是诚实的。
年前,美国政府的官员出了毛病,国会传召他们作证。总统指示说:去是可以去的,但必要宣誓,国会也不可作笔录。意思说,在誓言下说的假话,是伪证,要受法律制裁;作了纪录,有白纸黑字为凭,要负责任。
这无異於说,那班人惯於说话不负责任,说假话,但有不认帐特权,沒谁能奈我何。政治品德,到此已至最低地步,夫复何言!
不过,不要忘记:甘地祖孙三代,並不是基督徒,但他们言行诚实的榜样,值得我们省思。我们在主里的生活,是否有叫外人羨慕的地方?
美国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強国,是多年来的自由国家领袖。何以领袖世界?所以,只能希望神赐下属灵的大觉醒,人民得新生命,才会产生光明的领袖,作世上的光。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