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一家四代两国
约在1746年,富兰克林在宾夕维尼亚(Pennsylvania)作电的试验。结果,写成系列论文,由伦敦皇家学会(Royal Society of London),於1751年发表,就是Experiments and Observations on Electricity(电的试验及观察),次年,並译成法文。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的声誉传播遍世界。
维廉 William Franklin
在雨天放风箏的试验中,图画中有一名男孩子,手捧风箏,是富兰克林的非婚生子维廉(William Franklin, 1731-1813),母不详。据他的自传坦白说:因为不能禁制少年的私慾,造成“错失”,与“下流女人”发生关系。1730年九月一日,富兰克林与底波拉(Deborah Read, 1708-1774)结婚;底波拉同意收养维廉,是他唯一长成的儿子。
1755年,英国派军进攻法军的杜克斯尼要塞(Fort Duquesne)。富兰克林是宾夕维尼亚英殖民地的民军上校,担保与居民商租马匹车辆供应。勃莱道将军(General Edward Braddock)轻敌躁进,遭受与法国结盟的小部印地安人伏击,兵败丧生;商民要富兰克林赔偿约二万英镑,他面临破产的危机;后来英政府终於偿付。
1757年,富兰克林代表殖民地驻伦敦。他攜维廉同行。在那里,维廉入牛津大学。生子坛朴(William Temple Franklin, 1760-1823),也是由於婚外结合,维廉倒还负责,送在朋友家里寄养。
富兰克林在英国有一个朋友,在医界有名,是首相的私人医生。维廉借他的引介,受派为纽泽西殖民地皇家总督(1763-1776)。这位少年得志的新贵,对於大英帝国死心塌地的效忠。
1762年,富兰克林短期回美;两年后,再度到伦敦,直至1775年,英国与美洲殖民地关系紧张,富兰克林带十五岁的孙子坛朴回美洲。
最著名的居民富兰克林,一登上殖民地岸,在非拉铁非(Philadelphia),立即受到盛大的欢迎,並举他出席第二次美洲大陆议会的代表。
在美国正式宣告独立之前,富兰克林父子之间,曾经对话,二人都想劝对方同意自己的政治立场,但沒有成功。关於坛朴跟谁的问题,卻达成了协议:孩子先同父亲住过暑假之后,秋季开学再跟爷爷;老父得要提醒成年的儿子,他以前欠父亲的钱,都有清楚记录,至今未还;並且坛朴在非拉铁非,有祖父督导之下,孩子会受到更好的教育。
不过,外人不知內情,还怀疑富兰克林的立场,会与儿子相对。到了1776年七月四日,他在“独立宣言”上签了字,父子才分处敌国。维廉失去了人民,“总督”已沒有可督的,並因为忠於英王,成为新联邦的敌人而被逮捕;1778年,交換“战俘”得释;移居英国,终生是保守党。
1776年十月二十七日,富兰克林受命乘美国战舰Reprisal号,橫渡大西洋,为驻巴黎特使,爭取法国承认並援助独立的美国。这次是他的孙子坛朴随行,並成为特使的侍从祕书。
坛朴 William Temple Franklin
富兰克林的住所,距巴黎中心约三哩的郊外芭溪(Passy),是一名富商的別墅,免费提供美国代表团一组房屋,宽敞舒适。富兰克林成为社交爭取的中心,一些贵族妇女,喜爱晏遊,包围着他,仿佛小型宮廷,几乎筵无虛席。有几名深为崇拜他,与他通信,甚至半认真的互议婚嫁,或相期来生天堂的婚约。当然天上沒有婚嫁,富兰克林分別要其中二人,把女儿嫁给他的孙子坛朴,那样就成为他的孙媳!关系如此复杂,並沒有成功。无论如何,坛朴已经能夠照顾自己,用不着老人家帮忙,与邻近芭溪的一名有夫之妇,有了私生子,取名提奧道尔(Theodore);后来,也循家族三代流风,负责收养。
坛朴自幼受祖父抚养教育,在法国期间,曾习法律,能跳舞及击剑。但祖父认为作受薪的政府官员,官场复杂曲折,有损尊严,该从事实业,才是正业,更有出息。富兰克林极有远见,在他的外交代表办公室院內,设有小型印刷厂,为了宣传及发表文件。由老人亲自指导,到1785年返国的时候,坛朴已经是合格的印刷专业人才。后来,从事印刷,並编印了富兰克林的自传,及书信集等。其他方面的成就,就乏善可陈。
美国独立建国的元老们,以功绩论,富兰克林至少可与华盛顿並驾齐驱。1777年底,法国国王路易十六(Louis XVI),在凡尔赛宮接见美国代表,並单独邀富兰克林进入寝宮,为我们“两国”前途福庥祈祷。随后法国政府签订正式承认的条约,予美国积极援助,派遣海陆军六万余人助战,在人数上已经超过英国,确定战爭的胜算已过半;但可惜,富兰克林的家,也分成两国,至於他与维廉父子二人,此生再未见面。政治上的胜局,成为家庭的悲剧,起因於道德上的失败。
圣经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顺着情慾撒种的,必从情慾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拉太书6:7,8)富兰克林所种的,长久随着他。所谓“散播野燕麦”(To sow wild oats),是指放纵少年情慾,不节制,不分辨,收取痛苦的果实。
奧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 354-430)青年时放纵私慾,有了私生子,后来受圣灵感动重生悔改,成为圣徒。他永远记得,那使他归正的声音,和改变生命的经文:
黑夜已深,白昼将近。我们就当脫去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兵器。行事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昼;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荡,不可爭竞嫉妒;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慾。(罗马书13:12-14)
家庭的根基,必须建立在圣经和圣洁的原则上,才有延绵的福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