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阵阵 ✐2007-06-01


读书乐

活出美好Your Best Life Now

Joel Osteen著  林素聿.程珮然译  台湾:保罗文化出版社

 

  一眼看到“活出美好”,就可以知道是翻译作品,颇有先声夺人的效果。只是如果是要看中文,或只懂中文的读者,就不免有些费解了。怎样能活出美好?美好个什么?
  一本畅销书,一本好书。不过,不是培养基督徒灵命进德的书。这仿佛是“积极性思维”,或是像雅比斯的祷告,或是什么“发达神学”之类的书,有同样的简单成分:鼓励人向光明面看,或向前看,向钱看,容易得人接受,而就成为畅销书。惟其畅销,所以沒有深度;惟其沒有深度,所以能夠畅销。有句话说:人寻找他已经有的东西。畅销书正是说人已经知道的话,自然不会遇到抵拒。
  今天基督教出版社印行的书,至少有百分之八十是翻译洋人作品;要翻译的时候,难怪以畅销书为对象。
  本书第一章的结束,引述一个熟知的高尔夫故事(页29,30)。整个的故事是这样的:
  帕摩尔(Arnold Daniel Palmer)是二十世纪美国最佳高尔夫球选手,世界最有名的球手。
  有一次,沙地阿拉伯国王邀请他去表演,极为欣赏他的精湛球技。他去了。並沒有使国王陛下失望。临別时,问他要什么报酬。他想了一下,说请国王给他一支“Golf Club”(球棒);他以为刻有王徽的球棒,放在家里客厅中,该是很好的纪念品,就算不虛其行了。
  国王的信来了,里面会是球棒吗?不是,是一个“Golf Club”(高尔夫俱乐部)的产权证明:包括十八洞的球场,和一幢俱乐部房子。差別的所在,是“俱乐部”和“球棒”都是club。当然,国王是夠慷慨的。
  这故事表明翻译多么容易误意;也可引伸说是超过所想的。不过,当作是“扩大视界”就超越原来的意思了。一般人不会那样想。

  以乐观为主调的书,讲什么忧伤是不合辙的,包括不讲为罪忧伤。但作为一位牧者,这主题应该比发财,大房子,选美夺魁更重要得多。
  书中引用圣经,像引述故事一样,是为了支持作者的论点,过於阐释经文的本意。
  且看一处大家熟悉的圣经:

我们爭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10:4,5)

  这段很容易明白的经文,看作者如何说:

关键在此:你永远无法超越自己在心中所设的障碍。…这就是圣经所说的“坚固营垒”。这是一个错误的思考模式,把我们局限在失败,不断的失败中。而这也就是为什么正面思想-希望,信心和得胜-那么重要。(页50)

  这样的引述,简直是利用,还把圣经当作神的话吗?如果保罗的原意是如此,他就是传另一个福音,在传积极思维的福音了。
  作者对“得胜有余”的解释是:“我宣告:沒有任何武器能抵挡我成为富足。”(页56)请您翻查罗马书第八章28-39节,就可以知道他说到哪里去了:使徒保罗所说的“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要知道得的什么胜,不能不看上文:“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难道是患难吗?是困苦吗?是逼迫吗?是飢饿吗?赤身露体吗?是危险吗?是刀剑吗?如经上所记:我们为你[基督]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这是说,在为爱主而受苦中,靠主得胜。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的笑话!如果说,本书作者与圣经和使徒保罗之间,必须有一个是对的,一个是假先知,我宁愿站在使徒一边。
  且看第五章“在恩惠中增长”。作者说:“要发掘如何经历上帝更多的恩惠。圣经清楚地记载:上帝以荣耀尊贵为我们的冠冕。”他举的实例是两次超速开快车,被警察追上,靠他作牧师的父亲名声,而得“恩惠”不究,警察失职纵放他。(页60,61)除非警察代付罚款,这样作是该追究责任的。其实,这样的“见证”,应该是回家受杖责,至少该好好训斥一番。我听过一位高级首长,深夜司机驾车违规,沒人看见;但他命司机去警局缴交罚款。附带说明:那人不是牧师,所以不是基督徒。读者该可以判断,哪一个更“尊贵荣耀”。即使不以为恥,荒唐也应该有个限度才是。希望读者善加分辨,且不可效法他,更绝不可以为尊贵荣耀!
  既然如此,前面为什么说这是一本好书呢?好书不一定限於基督教的书,正如好画,好医药,並不限基督教。
  书中谈到“怜悯的胸怀”,随时帮助人(页298,299),是该效法的榜样。作者也勉励人要“卓越与正直”,並举出廉正诚实的范例,自然是好事。书中提到作者的父亲,买了两件衬衫而未付价款。多年后,在祷告中记起这件事,尽量设法赔罪,虽然当年的店主已经去世,他还是价款加上累积的利息,还给店主的后人。这是合於圣经真理的行动。(页363)
  最后,书中有几句值得留意的建议:

朋友,如果你希望得上帝的恩典,就全心全意地去做每一件事,並要用一颗火热的心去做。不仅你自己会心情更好,身边周遭的人也都会感染你的热情。(页371)

  还有,作者引用圣经:“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页139)。该是圣经的原则吧?只是他轻轻掠过,沒加申述。照作者说来,那是积极乐观的人生。並不曾多说上面的事是什么,该如何思念。这是很可惜的事。因为从书中所看到的,多是地上的事。
  你一定看过,基於圣经的励志书籍,但这本书不是那样的。
  不过,读者沒有理由失望,因为作者在书封面上就先说明其中信息是什么:Your Best Life Now。书的译名该可商榷,“善用今生”似更合适,至少容易理解。
  说到这里,想起书末的附注,说明引文的出处,中文译本里,称之为“注释”,不免会有些使人困惑。原来“Notes”不应该一律译为“注释”,不知其“释”何在。既然是仅注而未释的,中文习惯的用语叫“注”。
  我不大愿意评论翻译的问题。但作者(Joel Osteen)是位牧师,他的名字取自旧约先知“约珥”,一般都如此译;天主教则译“岳厄尔”。他事奉的教会Lakewood,书中译为“湖木”;或许可译为“林湖教会”。那是作者先父牧养的教会,会众有八千。到了儿子克绍箕裘的时候,移到休斯顿(Houston)市中心,虽然无湖无林,仍用旧名,会众增加到约三万,成为美国人数最多的教会。在电视上看来,他青年潇洒,口才很好,颇有明星的风度,只是现在还缺乏属灵的深度,祝神赐福会众,使他们蒙恩。(亚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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