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爱书及其他
随着科技的进步,书的形式,有了明显的改变。从前孔子读易经,用功反复诵读思考,而至“韦编三绝”;因为那时的书,是在竹简上用锥蘸漆写成,以皮条串连在一起,读久了,皮条就断绝了。这是现代“编”字的由来。孔子读书到系竹简的皮条断了三次,可见其勤学的程度。老人家有后来的成就,可真不简单。
后来,有了更轻便的方法,改用皮卷,或丝绢,在上面写字;再后有了纸,並有了印刷,就是“书”的主要形象;人可以展诵,也知道“开卷有益”。
说到书的生产过程。起初沒有更好的复制方法,只有最基本的传抄,以广思想的流传。
书的內容,是思想,记录。所以借书是一项恩德,受者应该报偿,因此有“借书一瓻,还书一瓻”的说法。案:“瓻”是盛酒的容器,大者一石,小者五斗;意思是借书的时候,要先送给书主一瓻酒,还书的时候,再送一瓻表示感激。这样看来,古时借书,比现今的租书还贵些,跟买书的代价差不多。不过,同看书所得的利益比较,就算不得什么了。所以有人说:人无法付足书价,所给的,只是复制的费用罢了。
不过,书翻了会旧的,越翻越旧,总沒有变新的可能;还有人以窃书不算偷,反以还书是多余的。这就流传成为“借书一痴,还书一痴”。这说法,表现出十足的自私,沒有道德观念。
我曾有过一次不愉快的经验。朋友送我一本书,给人借去看,又转借给別人。那人对书中內容,大为欣赏,索性把认为好的几页撕下来,在还书的时候,也不曾加以说明。到他再读的时候,发现前后不能衔接;检查页码,发现被“偷”去几页!所识非人,也是沒有办法的事。那时,复印机不普及,大概他沒有复印机吧。只好另从同书复印补充,才沒有缺页。
这样看来,把书出借给人,是一项冒险。
有个爱书的人,是大学教授,他很喜欢兼作图书馆的购订委员,宁愿费很多时间,沒有什么收益。他也说:毀坏图书的人,该下最深地狱的更下一层。可见他爱书之深。
不过,从积极方面看来,借书也可能是一项投资。我们看了好书,不该隐善自珍,要介绍给別人,越多介绍越好;如果经济上来得及,还要多买了送人。谁知道书中的思想,能夠影响多少读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如果真能夠去恶向善,走上正路,对人类社会有益,那就功德无量了。
有人更说:书是无价的,我们所付的只是印刷工本。这是多么意义深长的话!而又多么真实!
美国开国先贤中,最受人敬爱的除了华盛顿以外,无疑应该是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他早年读书很少,但不仅事业成功,是政治家,科学家,外交家,文学家,其成就在於读书。他也是首先创立公众图书馆的人。
有一次,几个朋友谈论,说什么是人生最苦的事。富兰克林说:“下雨天,不能外出,无书可读,又不识字。”
当然,在地狱里,所有的人都无事可作,不能外出,也无书可读。不过,也正因为读错了书,才到那里归宿。
书的形式也在变。晚近的转变,是CD的出现。过去汗牛充栋的书,现在可以缩小到薄薄的几片。而且价格比买大批的书籍便宜得多;不过,得有电脑或播放机才可以读。至於攜带的方便,就更不必说了。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书既可以轻易得来,会不会造成滥用呢?科技进步到某种程度,差不多任何人都可以写书,制作困难也成为昨日的事。但对於读者来说,有些书真不值得读,有的还会读了有害,选择就成了困难的事。可惜,还沒有谁肯保证不满意退回书价,更危险的是,读下有害的书,有如服下毒药,无法补救;基本的问题是,沒有谁能夠标准规定,什么是好书,什么是滥货。
培根 Francis Bacon
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常为人引述的话:“有的书只可浅尝,有的书可以吃下,少数的书要咀嚼消化。”圣经神的话,正是要咀嚼消化的。培根是英国当代最有学问的人,是早期科学家,也是文学,哲学家,他的文学作品,影响英国文学。培根曾任大主教,並作过首相。他以为有的书,只要祕书读了,作摘要报告就行了。这一点,我们多数人可效法不来。
培根又说:“稍涉哲学,使人成为无神论者;深入哲学,使人的思想转向宗教。”“书必须跟随科学,不是科学跟随书。”
但他以为有两本该读的书:一本书是神的工作,写在祂所创造的自然界;一本是神的道,写在圣经里。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提摩太后书第三章16,17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