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古今 ✐2007-02-01


狼人,人狼,狼与人

天涯过客

 

  英文字汇有两个字,lycanthropewerewolf,所有字典都归纳为同义字(synonyms)。其实从字源学(etymology)的角度去看,此二字有丝微之別的。Lycanthrope源出希腊文,lycan是狼,thrope是人,即狼人也。Werewolf源出古英文,were是人,即人狼也。严格地说,狼人和人狼是两个不同的动物。


埃及人首狮身(sphinx)石像

  上古时代,地广人稀,猛兽出沒於丛林和原野间,和人杂居共处,人就不期然产生了错觉和幻想,有一种动物具有人的智慧,但性格像猛兽般狡猾和兇残,即中国民间传说的动物成了精,古埃及就有狮精,现留传在尼罗河畔的人首狮身(sphinx)石像是证据,中非洲有豹精,印度有虎精,中国有狐狸精,当然欧洲有狼人了,在古希腊神话中,有一怪物,人首狼身,守着非比(Thebe)河边。当行人要渡河时,此怪物出一谜语问难,能解答的,便供应小舟给他渡河,不能的,便一口将他吃掉了。英法百年之战时(1337-1453),死伤狼籍,暴屍旷野。阵亡的战士遗骸,一夕间便变成一具白骨,据闻就是狼人吃掉的。传说纷纭,不能辨其是非也。有关狼人的故事,充斥西洋文学,不能在此小文逐一枚举。

  人狼基本就是人,因为受不了现实的折磨,负荷不了心理的压力。幻觉自己变成了狼,拥有超自然的威力。患此心理病的人,轻则只穿上了狼的皮革仿傚狼嗥,重则模拟野兽的举动,做出种种越法行为,甚至将人或畜咬破喉咙致死。从中世纪至文艺复兴期间,欧洲出现了不可胜计的人狼,多是和鬼巫,魔术师或吸血鬼连系在一起,尤其是在降灵会的晚上,有些鬼巫便变成了人狼,四出觅食吸血了,1520至1630间的一百一十年,单在法国中部就记载了三万宗人狼肆恶之事。1598年在法国的Jura地区有一十六岁的少年Benoit Bidel被人狼咬得重伤,不治逝世,他弥留时的话语,指控Gandillon一家是狼族,全家在酷刑迫供下,自认都是人狼。於是全家被活焚了。究竟他们是否苦打成招呢?无论如何这故事对文人有很大的吸引力,於是有关人狼的文学便如汗牛充栋了,其中有很多篇写得很传神,可以执恐怖文学的牛耳,但总保留着一个值得商榷的疑问:究竟人狼是精神病者的幻觉,或盲塞的社会找来的“代罪羔羊”,掩饰当权人士无法无天的罪行,抑或是一超自然动物的现身呢?真耶幻耶?读后掩卷回味无穷,有余音绕樑的韻味,所以这些人狼恐怖小说能挤入文学创作之林也。数十年来荷李活将一部分人狼故事拍成电影。其中最负盛名的如Lon Chaney Jr.主演的 Wolf Man(1941),Oliver Reed主演的 The Curse of a Werewolf (1961)。和George Hamilton主演的 An American Werewolf in London(1981)。可惜这些电影为了达到声响,化装,和视觉能震惊观众的效果,把原著含蓄,双关之意,荼毒淨尽,剩下来的只有一超自然的故事而已。文学的雋永,全被洗掉。

  中外社会对狼的印象很差。狼人和人狼都不是好东西。聊斋誌異写了四篇有关狼的故事:“梦狼”是用狼来讽刺虎狼之邦的贪官污吏,其他三篇写狼的狡黠,贪婪,兇恶,淋漓尽致。俗语中的色狼是蹂躏女子的败类,中山狼是忘恩负义,以強凌弱的恶霸。“狼戾”,“狼吞”,“狼心狗肺”,“狼子野心”,“蜂目豺声”,“豺狼当道”,“狼多肉少”,“狼披羊皮”,“狼贪鼠窃”,“狼猛蜂毒”,“鹰视狼顾”…等一连串词和成语都是来形容歹人的。其实作为一动物而受到这些恶评是非常冤枉的,为什么人在芸芸动物中,单挑出狼作口诛笔伐呢?

  狼在动物中的位置是哺乳纲,食肉目,犬科。和为人驯养的狗同属,所以狼和狗可以交配混种了。在社会组织而言,狼在野兽中,最类似人,甚至比和人同属灵长目的猿,猴更接近。狼的社会组织是非常严密的。在高层之顶是甲狼(alpha wolf),雄性(male),它是群狼(wolf pack)的统帅。依次是乙狼(beta wolf)。最低级的是亥狼(omega wolf)。甲狼的元配夫人是雌甲狼。只有他们方能产子传宗,虽然兴起时甲狼可以和低级的雌狼交配,但其他雌狼怀孕机会很微,除非雄雌甲狼都默许某一雌狼能怀孕了。吃捕得猎物时是要分班次的,绝对不容许越位。一年一次決定甲狼的位置,好似武林高手论剑以分高下,多在和平之下決定,有时也有伤残,甚至原来的甲狼或乙狼会因重伤倒毙。当位置已定,群狼在一年內和平共处,互相尊重对方地位。幼孩在狼群中最受珍视。每一狼都有抚育幼孩的责任,不分雄雌。当雌甲狼被杀,雌乙狼立即补上空缺。若全部雌狼都死了,雄狼要依次负起养育幼孩的责任。

  和其他食肉目动物一般,狼的牙除了二对尖锐的犬齿外,一对大牙(molars)和最深入的二对副大牙(premolars)是经过修改变成食肉牙(carnassials),以便撕裂肉类食粮。这是食肉目(carnivora)的特征。虽然熊貓的食粮不是肉而是竹,但也有carnassials,只不过再经修改罢。狼沒有狮,虎,豹的神力,一下子将猎物破脑穿喉。有人见到鹿,豬,或羊被狼吃去一腿,倒在地上辗转呻吟,奄奄一息,便认为狼相当残忍了。狼只捕杀足夠的食粮,不会滥杀,不像豹的未雨绸缪,狼是有阵势捕猎,各狼有牠的岗位。

  十多年前,我很喜欢黎小田作的粵语流行曲“大地恩情”。歌词是:

河水弯又弯,冷然说忧患,別我乡里时,眼淚一串湿衣衫。人於天地中,似蝼蚁千万,独我苦笑离群,当日抑愤郁心间。若有轻舟強渡,有朝必定再返,水涨水退,难免起落数番。大地倚在河畔,水声轻说变幻,梦里依稀满地青翠,但我鬓上已斑斑。

此歌音乐十分悅耳,歌词更拨动我的心絃,升起无限感触。先父年青时离乡別井,负笈重洋外。在異国白手兴家。年老时回乡,已是风烛残年,生命已到油尽灯枯了。此歌词就是他的一生写照。而狼群中必有一二离群狼(dispersing wolf),其遭际和先父有惊人的相似。狼是合群动物,进退如一,活动范围只不过方圆数十里,只有离群狼远走他乡,离故土数百一千里外,另觅新天地。是不是牠在本土不得志?甲狼位置早定,虽胸有大志而无用武之地,於是毅然出走,不甘沉屈下僚也。唯一不吻合歌词的,是此狼义无反顾,若不能建立新家庭,宁愿流浪天涯,也不会重返家园的。

  上述狼的生态,最能反映出达尔文进化论“优者生存,劣者淘汰”。甲狼位置的爭夺战,流浪狼的出走谋生,用行军摆阵的战略去捕杀猎物,以义不容辞的态度去抚育幼儿,这是多么类似人的社会啊。尤其是随时逃避其他动物:人,狮,虎,豹…的威胁。生态环境真是危机四伏,险象环生。这世界绝对不是乐土天堂,稍一不慎便有亡身大祸了。人的滥杀狼是不是全出於妒忌呢?因为狼的社会就是人的缩影。

  二十世纪初期美国政府下令杀狼,时至今天,除阿拉斯加外,其他各州再见不到狼的影蹤。Jack London描写的原野呼号(Call of the Wild)-狼嗥,在Lower Fortyeight也不能听到了。狼的灭种破坏了生物的平衡,糜鹿(David's deer),野狼(coyotes),美洲豹(cougars)便蔓衍滋生了。


糜鹿 David's deer

野狼 coyotes

美洲豹 cougars

连锁反应,因而影响了小生物的生存。黃石公园管理者企图将狼重引入公园內,但遭到附近牧场的主人激烈反对,业余猎人也在附和着,恐怕狼会伤害了农牧动物和麋鹿,此案仍在讨论中。

  童话故事如小红帽Little Red Riding hood)将狼描写成Old Bad Wolf,给人从小就有一不可磨灭的印象,厌恶之甚於封豕长蛇。但人忘记了我们最亲密的动物朋友─狗是从狼蛻变出来的。狼有避人的天性,若不是从孩提时便受人抚养,他是见人而远之的。从小就和人生活在一起的狼,对人也異常忠心。但不同於狗的,狼只能保护人免野兽的侵犯,但当有陌生人闯进,狼不会维护主人的,所以狼不是理想的宠物。有人将狼狗混种,以为混血儿有了野性,比狗兇猛得多了。殊不知一万二千多年前,第一批狗根本就是狼,随着环境变易,狗种和狼种便有很大的分歧。若狼狗混种了,这一万二千年来的功岂不是白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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