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雅各的傑作:画像
亨利.雅各(Henry James, 1843-1916)在美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他的哥哥维廉.雅各(William James, 1842-1910),是哲学家,医生,並哈佛大学最早的心理学和哲学教授,並哥伦比亚等大学教授。有话说:亨利写文艺像哲学;维廉写哲学像文艺。
马克吐溫
雅各约与马克吐溫(Mark Twain,名Samuel L. Clemens, 1835-1910)同时,二人卻有显著的不同。
雅各从不说明他的判断,只让读者自己去发现,去断定。马克吐溫是说故事的大家,他的作品就是说故事。
很有趣味的是,马克吐溫的重要作品,总是离不开想如何发财。雅各的作品中的主角,卻总是有很多钱,问题在如何用钱,而这成为伦理上的決定。这差別似乎跟二人的出身有关:马克吐溫生在密西西比的乡间,早年为了生活掙扎。雅各生在波士顿的富有家庭,虽然他自己从来沒大富有过,从用不着为生活发愁。所以钱对马克吐溫是实际生活问题;对於雅各,卻是伦理上的思考。
二人对於二十世纪的美国文学,都有极大的影响。从文字浅明的风格上说,美国作家是马克吐溫的子孙;但从深层的思考和结构上,还是受雅各的影响,无论是“意识流”,或主观描述,新纪实体,雅各都是先驱,不仅影响美国文学,也影响世界文坛。到二十世纪中,世人渐渐更为了解这关系,而雅各的声誉越来越高。
这样,马克吐溫的作品,是简明,清新,通俗,影响一般读者;雅各的作品则含蓄,深刻,细腻,所以有人称他为“作家中的作家”。
他们二人的主要写作期间,是从南北內战以后,到二十世纪初的美国,马克吐溫称之为“镀金的世代”(The Gilded Age);亨利.雅各卻称之为“错误的世代”(The Age of Mistake)。二人都对:那是只重物质价格,失去道德价值的世代。
马克吐溫多次到过欧洲,目的是旅行,演讲,弄钱。雅各卻从心里爱欧洲,以为旧大陆更适於他居住;最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因美国迟疑不参战,深感不耐,认为是道义上的恥辱,並为了表示支持英国的奋战,归化为英国籍,获英王乔治五世授予勳爵。
1905年,雅各才得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颁赠荣誉博士学位,並获选入美国艺文学会,未免太晚了些。在五十一年的写作生涯中,他写了二十部小说,一百多短篇小说,並十二部戏剧,还有许多文艺理论及批评,成为第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美国作家。
雅各对自己的才华,深具信心,对自己作品的要求,也极为严格。他从早就立志作“文豪”。他似是戏语,卻有些自豪的说:“有一天,我被埋葬的散文,会踢开墓石,忽焉翻身起来!”
亨利.雅各於1843年四月十五日,生在纽约市,是老亨利.雅各的第二个儿子,比长子维廉只小十五个月;另外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老亨利出身普林斯顿神学院,卻从未牧会;他才思敏捷,博学善文,与当世欧美的思想家有交往。他有特異的教育理想,因为家庭富裕,孩子们由私人教师教导,全家长年遨遊欧洲。
维廉.雅各
到1860年,才回到美国,在罗德岛新港(Newport)安顿下来。维廉有一段时间学绘画;亨利也有机会出入拉法基(John La Farge)画室,並同名画师翰特(William Morris Hunt)来往,受到他们的影响。在那里,亨利熟悉了许多绘画语词,也从书架上,读了不少法国作品。那是亨利文学上的觉醒时期。
1862年,他们家搬去剑桥,兄弟二人入了哈佛大学;维廉学医,亨利习法律。但亨利.雅各渐渐決定一生的志趣在於文学,而欧洲是他居住的理想地方。在漫遊法国,意大利,俄国,德国等地之后,结识了许多艺文界的朋友,最后,他決定在英国久居。
亨利.雅各一生未曾结婚;但不妨碍他写女人。确立声誉的作品,使他跃身世界文坛,是一位淑女的画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1881)。这书不仅是刻画外貌,而是全面的,深入的,刻画欲望,意志,思想,心理的写实作品。玛歌丽特.富勒(Margaret Fuller)说:“法国的艺术风格,是把里面的思想表露出来。艺术必须把內在的生命,充分表现在外面的记号。”这话用在亨利的作品上,可以得到证实。
The Portrait of A Lady是个单纯的书名,单纯到平淡的地步;但著者卻知道是他着力的傑作,最近於完全。他预先写信给连载的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编者,他的朋友浩维尔(William Dean Howells),要绝对守祕。甚至写信给自己的父亲:“对这部鉅大的小说,要保持宗教般的秘密。”亨利在他的笔记上,也写着:“这小说的特点,在於它的结构;不过,那也是它的弱点:太严谨了,太注重心理,缺乏意外的发展。”
我看这画像的“框架”,使其成为傑作並创作范本。
首先,一位淑女的画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在语意上说,有三个不同的意义:可以说,有人在给一位淑女画像(For A Lady);或淑女在为別人画像(By A Lady);或描绘那位淑女的画像(On A Lady)。
在书中,有四个男人,对女主角有不同的看法:
陶契特(Ralph Touchett),以淑女为淑女;
华博敦爵士(Lord Warburton),以画像为淑女;
顾德梧(Casper Goodwood),以画像为画像;
奧思茫(Gilbert Osmond),以淑女为画像。
女主角伊莎贝.亚契尔(Isabel Archer),是个败落名门的孤女,住在老屋里,穷困无依。她富有的表兄陶契特,认为她有才华,有前途,看上了她,深爱她,将她接到家中华廈居住看顾,卻自知体弱不久人世,不合爱她的条件;出於真诚的爱,劝说他富有的老父,在病革的时候,将财产遗给伊莎贝,不让她知道出於自己的赠予;为的是“助她一帆风”,焉知不是造成覆舟?老父以为这未必是福,但卻照儿子的意愿作了。伊莎贝成为富女。这是塑造淑女,以陶父的死结束,作为大致完成。
伊莎贝有了财产,她主动的要找个塑造的对象;她要把一无所是,奸险的奧思茫,塑造成理想的丈夫,以至下嫁给他;无视於其缺陷,虽然知道其骗财的阴谋,卻甘入其彀中,几乎是自虐。有人劝伊莎贝,不如把钱给他,嫁给別人。但她不肯听,为了实验她“画像”的目的,终於陷在悲惨中;生了一名男孩,只六个月而夭折。
最后,是描绘这女子,执意偏行,终於如飞蛾投火;在痛苦中,错而不肯改。朋友们有的知道她不幸的处境,伊莎贝只坐在壁炉无火的寒灰前,痛悔她误嫁给自己虛空不实的理论,美好的幻想。这以陶契特抱病旅行探视所爱的人,最后以死结束。
康德的伦理观,在书中明显是重要的准衡。把別人作为塑造的对象,使用钱财,以成功自己的目的,是否是道德的?“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马太福音6:3),是否可作不会错误的安全保障?还有,如果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当然是错误的;但如果以別人的成就,作为自己的快乐,是否就沒有错?何況在错综复杂的运作过程中,人不都是诚实的,焉得保证不出错?有好的构思,不一定画出傑作。这都是在“画像”上当考量的。
这样,显出伦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人,本来就是复杂的,人际关系的艺术,哪得不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