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大钞与富兰克林
美国现行不同价值別的钞票俱为总统画像,独有富兰克林一人不曾任过总统,但是他贡献美国独立运动及建国工作的功劳足可与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媲美,毫无逊色。
1920年代,中国小学採用的课本至少介绍过三位美国历史上的傑出人物:领导革命军的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第十六任总统,宣佈释放黑奴的林肯(Abraham Lincoln);印刷学徒出身,苦学成功,雨中放风箏,发现雷电两极理论,发明电池,避雷针等,至终成为科学家的富兰克林。美国有史以来,集发明,思想,出版,企业,教育,政治,外交於一身,公认唯他一人。
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生於1706年,即清康熙四十五年,波士顿(Boston)一劳动人家,父亲以制烛及肥皂为业,幼年喜读书,七岁时能写诗句,此时尚未入学,是由於兄姐等太多。父亲见他聪慧異常,暂时供他入学,十二岁即辍,充当学徒,习木工,铁工,建筑,机械和印刷,暇时唯一消遣是读书,並学习了西,意,法三国言语。十七岁时,他只身前去当时为北美洲最富有,广大而人口最多的费城(Philadelphia),街道是石铺的,且已有了煤气路灯。年余,他渡洋到英国一家印刷厂工作,学得最新技术,然后购买了新机器,返回费城,从事高级印刷。他自己设计,制铜板,承印钞票,股票,月历等,赚到一笔钱,加上招集的股份,购进一间将要停版的报纸,自营,自编,亲自採访新闻,时年仅二十三岁。三年后,他出版宾州(Pennsylvania)首份杂誌和年鑑,內容举凡望朔,潮汐,寓言,诗词,趣谈,食谱,园艺,谜语,怪诞之论等,包罗万象,一时成为最受欢迎的大众读物。他从此不再为穷困所累,完成婚娶,妻子是费城名家女儿,费城便成为他的第二故乡。
富兰克林的声望既建,他号召社会贤达为启民智,集资成立一间巡回式的图书馆,是为费城图书馆的雏形,也开启了美国各地广设图书馆的风气。他鉴於住宅区门前堆积的垃圾,乃创清洁队,使费城市容的观瞻大增。他改良了街灯的型式,组成美洲联邦的首间救火会。那时的警察一概由民间选出,义勇性质,便衣往来,他倡僱佣办法,施行训练,一律着制服,是为美国最早的警察队。
富兰克林倡导邮务自主,脫离“皇家”,自印邮票,世纪初期,美国本国使用最广的一分邮票是他的肖像,二分是华盛顿,三分是林肯。他於三十一岁时被选为联邦的邮局长,他虽接受了薪金,但将它全部捐赠公益和慈善事业。
当时北美海岸一带有来自欧洲各国的亡命分子,等於小股海盜,不时在沿海一带掠夺,他以身作则,号召民众,组成海岸守备队,一千二百人应征受训,后备人员约有一万,自置船只和武器。
富兰克林於公余之暇从事研究工作,他首创海流的测量法以利航运,改良冬季取暖的煤炉,发现石膏粉可供肥料,农人联保制度,宣传种牛痘以防天花…他非职业音乐家,但精於六弦琴和豎琴,拉手风琴和小提琴。美国首创的三间大学:哈佛(Harvard,设於1637年),威廉玛利大学(College of William & Mary,1693)及耶鲁(Yale, 1701)先后赠他博士衔。
1740年他发起一间高级学院,经过不断的扩建,遂成为“长春藤大学”之一的宾州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五年后他创立宾州最早的医院一间。他从事新闻及出版业二十五年,四十五岁从政,初为议员(三任)期间有五年远在伦敦任宾州的驻英代表。第二次使英五年,兼代表各州的利益。他反对战爭,不欲为独立而流血,但倔強而固执的英王乔治三世对他的要求置之不理。
富兰克林反对奴隶制度,但是其主张不为国会所接受。晚期被选为议会的副议长,兼主外交。革命时他正在法国,当即被议会召回,帮助捷弗森(Thomas Jefferson)草拟独立宣言。
拉斐叶(Lafayette)
富兰克林比华盛顿年长二十六岁,在议会中最年长,可称得年高德劭,众所景慕。他出使法国前后达十年之久,任內最大的建树为当美国议会宣佈独立,英国“讨逆”之始,他深明革命军实力难以迎敌,便说服了法皇给予经援和军援,结果除了法海军向英国取敌对态度外,法将军拉斐叶(Lafayette)率领法国及欧洲各地的自愿军(法,西,荷三国支持独立最表积极)参战。终於1781年在维州(Virginia)的约克城由大败的英军总司令考恩瓦利(Cornwallis)向华盛顿和拉斐叶签署了降书。迟至1783年美国独立已为欧洲各国承认,在各国的代表睽视下英国签署了“巴黎协定”允许美国独立。此协定的全文由富兰克林起草,双方加以修正。法国由此协定得以挽回二十年前第一次“巴黎协定”恥辱的面子。
事缘法国探险家首先达北美加国北部,较英移民至维州海岸(1607),清教徒抵麻州(1620)早约半世纪。徐徐南下的法国人不着重定居殖民,目的在探险与毛皮的交易,故与印第安人交好,是以密西西比(Mississippi)河西广大地区即被称作路易西亚纳(Louisiana)。英国移民西扩,与印第安人交恶,终至酿成九年的战爭(1754-1763)即英国史上“对法与印第安人之战”(American: French Indian Wars)。法国人寡不敌众,又因补给遙远,终至放下武器,让地求和,於1763年在巴黎对英国签署了协定。法国屈於情势及武力,情非得已。
富兰克林一生交遊至广,上交君王权贵,下交贩夫走卒,毫无阶级观念。他出使法国,甚受朝野的爱戴,於返国前到宮廷辞行,法皇路易十六世(即大革命后上断头台的君主)赠他特大奖章一座,上嵌钻石珠宝四百颗,自巴黎起程到海滨上船,宮廷老友路上惜別,每屆一村镇,途为之塞,车马难行,他只得安步,一路与民众握手。他在法国的声望竟超过了本国。
富兰克林晚年患风湿病甚重,但在退休前后仍做些义勇工作:例如到加拿大各地去对那些不赞成美国独立的人力劝他们返归美国;到边区去调解印第安人部落之间及与欧洲新移民的纠纷。美国称讚他是一位只予不取的人。
1709年这位旷代伟人寿终,享年八十四岁。法国开未有之先例:全国誌丧三天。在费城下葬之日,联邦首长,各州议员和民间团体代表,加上本市人士参加执绋约有两万人,市民恭列路旁,灵柩过处,人人垂胸俯首致敬,妇女们多哀恸泣啼,如丧考妣。遗体下葬Christ Church。
美法两国友谊的建立,富兰克林功不可沒。法国更於美国独立百年后赠送自由神像(Statue of Liberty)一座(高一百五十尺,座高二百二十尺)於1886年完成,装设於纽约市港口,复於完成百年纪念(1986)将火炬換新,精金外裹。
纵观富兰克林的一生,倘借用中国的成语“英雄造时势,时势造英雄”喻之,似乎很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