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季节与火鸡
圣诞节到了,很容易想起火鸡。
火鸡(Turkey, Meleagris gallopavo)或称吐绶鸡,原为北美洲产的野生禽鸟,有几个略为变異的种目;驯养为家畜的食用火鸡,体型则较大些。大约在十六世纪的殖民时代,墨西哥首先开始驯养火鸡,后传入西班牙,並普及於欧洲。英国移民在1620年到达新英格兰地区的时候,在其本土已经有驯养的家畜火鸡;当时的殖民地丛林中,可以狩猎的野生火鸡仍然很丰富。
火鸡头部裸禿,有红色垂下的肉瘤,喉下垂肉瓣;遇刺激的时候,张开羽毛,仿佛孔雀,其肉瘤及肉瓣则变为蓝白色,所以叫“吐绶鸡”;绶是彩色丝绦的意思。在日本称其为七面鸡。
天才橫溢的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常是独立特行,他以为火鸡是土产,提议以它作为“国鸟”。但一般人以为火鸡的形貌不夠威严,以貌取禽,难以同意;也许吃火鸡太多,心感內疚,期期以为不可,而选定禿顶白羽雄兀鹰,作为代表美国的形象。
感恩节吃火鸡,是因为在第一个感恩节的时候,火鸡是随手可得的,又是北美本地特产的,所以出现在与印地安人共同感念神恩的餐桌上,而成为习俗的一部分。以后,圣诞节也吃火鸡。
火鸡的尊容虽然说不上俊美,但其肉少饱和性脂肪,富蛋白质,而沒有一般野味的腥气,清淡而美味,是佐餐的佳品,在感恩节和圣诞节之外的日子,也应该广受欢迎。
圣诞节(Christmas)一词,源於古英文的Cristes maesse,意思是基督弥撒。拉丁基督徒於AD 336年,开始在十二月二十五日记念耶稣的诞生;东正教则以一月六日为圣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