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
如果古代的奧林匹克运动员,看到今天鲜丽的运动服,他们该有何感想?
他们会说:“这多群的野蛮人!”因为他们违背了奧运的规定:他们应该穿统一的“制服”,全裸体,一丝不掛,那才表现天然的健美;不过,运动员全是男性,沒有女选手,而且观众不能有已婚的妇女,只能有未婚的女子和女孩。
奧林匹克运动会,诞生於希腊的奧林匹亚(Olympia),开始在766 B.C.或更早,每四年举行一次。为当时希腊世界四大运动会之首;其他三个运动会为Delphi的Pythian运动会,Nemea的Nemean运动会,和哥林多的Isthmian运动会。
公元前393年,罗马的基督教皇帝迪奧道修(Theodosius),因为奧林匹克运动是祭拜偶像的赛会,基督徒不应参加,降旨禁绝。
中间是十五个世纪的空白。直到1896年,才有法国的库柏田(Baron Pierre de Coubertin)提倡恢复奧林匹克运动,纯为运动,不涉宗教及政治,当然也沒有偶像崇拜及狂欢。只是古代奧林匹克的项目很少,全沒有团体项目;现在增加了许多项目,也有了女运动员参与竞技。
1896年第一屆现代奧运会於希腊雅典举行,百多年后的今天,奧运会再临雅典。古代希腊奧林匹克运动会,是祭拜偶像的竞技赛,当中的项目有短跑(192.27公尺),其后增加长跑,格斗竞技,战车竞跑,赛马,喇叭手赛跑,传令兵赛跑等项目;优胜者可获得橄榄叶冠冕。今年雅典奧运会的图征,正是橄榄叶冠冕,颁奖仪式上,还恢复古希腊传统,为得奖者加上橄榄叶冠冕。
新约圣经时代的罗马,盛行运动,连皇帝也参加竞技。恶名昭著的尼祿(Nero)皇帝,也躬亲参与驾车竞赛。
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好叫你们得着奖赏。凡较力爭胜的,诸事都有节制;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我们卻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哥林多前书9:24,25)
这里所指的,可能是哥林多的地峡(Isthmos Korinthou)运动会,也是当时四大运动会之一,仅次於奧林匹克。所以保罗在那里所说的,不是审判,而是运动会上的裁判;“能坏的冠冕”是橄榄叶的冠冕;而且“被棄绝”(哥林多前书9:27)不关得救的事,是不及格失去奖赏。
使徒保罗向腓立比教会,说到他的人生是有目标的: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耶稣基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立比书3:13,14)
保罗显然知道自己献上了所有的力量,在将走完世上路程的时候,他能夠以胜利的语气说: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公义审判我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提摩太后书4:7,8)
当时的运动会中,每项目只有一个人得奖,是一顶橄榄叶冠冕;像选举一样,得第二名就算是失败,並不像今天有什么金牌,银牌,铜牌(那是现代奧运会的给奖制度)。所以保罗要加以说明:在世上的运动会,虽然“得奖赏只有一人”,但在属灵的赛程中,不只他一人能得冠冕,凡爱慕主显现的,都可以得奖。
也勉励年轻体弱的提摩太,不仅要注意健康,更要比运动员操练体力以外,更加着意操练敬虔:
操练身体,益处还少;惟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摩太前书4:8)
在今生得橄榄叶的冠冕,是不耐久的,很容易凋残;世上一切的荣耀,也都是如此。所以圣徒应当效法耶稣,注目永远的荣耀。圣经又说:
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就当放下各样的重担,脫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希伯来书12:1,2)
这是对希伯来人所说的,但不一定是以奧林匹克为比喻。因为当时的犹太人,不参加那样的运动会;受割礼的人,以在外邦人面前露出下体为恥辱。当然,现在的规定不同,他们也参加了。要跑的快,必须脫卸重担,必须跑直线,是不变的真理,值得我们效法。
我们今天,该如何着意跑在正路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