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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2015-03-15

这家是教会

于中旻

 

“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书3:15)


杜威

  记得,在1920年代,在中国有许多“运动”成风;来华讲学的美国学者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适逢其事,在为亚洲杂誌撰文中,讥称为“室內运动”,意思是徒喊口号,搞不出家门。约在不久后,教会中也有所谓“地方教会”兴起,搞什么“离宗派运动”,实在也该说,是“室內运动”;因为他们不注意向外,而是在教会內搞事。也就是那运动,判定以“堂”为名,就是宗派。其实,“堂”並不是什么宗派的记号,华人家族从早就有“堂”的称呼,是传统代表家族的集合称;说起某堂,也就是指某家,或家族,有时含有比直呼其名较为尊敬的意思。
  近年来,华人教会中有的团契,称为“家庭教会”,以资跟別的教会分別出来,溯源究因,似是特成一行的些人创立的,标新惟独为了立異,殊少新意,最多只是聚会形式或场地不同而已。
  当新约正典形成的时期,还沒有“基督教”的名词。同上节的经文,陆亨理及郑寿麟的新旧库译本(1939,第三版暂行本含诗篇1958)中为:“这家是活神的召会”。“基督教会”是以后才有的称号,“召会”一词卻是在旧约就有。且看其中的差別:

“那时[旧约时代],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稣里,靠着祂的血,已经得亲近了。…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房靠祂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你们也靠祂同被建造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以弗所书2:11-22)

  在这段经文里,“家”和“房”已经合而为一,难分难解了。这里起初说的是“人”,经过基督宝血的买赎,从外人成为家人;竟然说到立下房角石,有了基础,多数蒙救赎的人,集合成一群;然而话题一转,成为活的石头,建造起来,成为一个宮殿系统,给神借圣灵同在的居所。
  这里所说的是什么?並不是两个比喻,而是以屋喻家。家的组成分子是人,教会是由人组成的,不是比喻,是事实;圣徒是神家的分子,也不是比喻,是事实。教会的相爱,和谐,是该有的境況,也是实在的,就像建筑的联络合一。正如建筑的功能,是给人住的,否则就失去价值;但居住者会有不同:君王居住称宮殿,商人使用是商店,军队驻屯是营寨,盜贼佔据就成为贼窝。明显的,房屋可以给人住用,人不能给房屋住用。神借着圣灵住在人里面,也就是教会里面,而不是住在建筑里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多人把家屋和家庭混为一谈。实在可以怀疑,是实用主义流行的结果。今天的美国,报纸上竟然会堂而皇之的刊登着广告在“卖家”(Home for Sale)!本来用不着惊奇,“卖国”的事古已有之,而且一直持续不衰;处於今天的商业社会,“卖家”也不该算希奇。可是,进一步弄清楚,原来是卖屋!卖家的到底不算很多,虽然毀家的还是不少。
  圣经中说到“家庭教会”。如:“问百基拉和亚居拉安;他们在基督耶稣里与我同工,也为我的命,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谢他们,就是外邦的众教会,也感谢他们;又问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罗马书16:3-5)这是使徒保罗说的,他们的家是教会(哥林多前书16:19),並不是另一类的教会。在致腓利门书中保罗说:“写信给我们所亲爱的同工腓利门,和妹子亚腓亚,並与我们同当兵的亚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会…”(腓利门书1,2)又有“请问老底嘉的弟兄和宁法,並他家里的教会安。”(歌罗西书4:15)当然,还有许多在圣徒家的教会,不能一一列举,也沒有通讯录可查。
  我们所处的这个世代,为了经济原因,家庭的关系,发展得很奇怪:有人是有家无屋,有人是有屋无家。我们看见,许多閎大以至豪华的屋子,里面卻沒有家;因为沒有爱的联系,家就消散了。类似的可怜情況,是今天教会的有堂无会,曾是热闹的宗教活动建筑,如今另作別用,成为餐馆,超级市场,以至修车厂。这些是对於社会的贡献吗?可跟当年建造的目的,差得太远太远了。
  作生意的,常有人关店,也常有人新张之喜。事情就这么绝,教堂也是如此,教会不增加,教堂增加;无时不有新堂,新宗派出来。
  在美国,有白领蓝领的劳工,可能受过专业训练,卻长久爬不上管理领导阶层,难以满足支配的想望;或经营小店,总不能成为大机构,不惜投资买个“圣殿”(店),可作老板。如果不幸以这种存心经营教会,创办人不能夠如愿支配,必然麻烦不断;如果得偿所欲,圣灵自然沒有机会当家,基督不能作主,还算得教会吗?下场如何,就很难说了。
  家的“联络合式”,是值得思想的艺术。
  家是血亲关系构成。神的家则必须具有灵统,不是因人世代传承,尽管成员来自不同的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甚至肤色不同,语言不同,更有人性情特殊,习惯乖僻,也必须接受;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神既然接受了他,基督,教会的主既然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翰福音10:27-29)基督这么清楚的保证,连魔鬼也不能夺去,人怎能把主的羊放之群外?因为这种联系,是在基督耶稣里的。
  家是爱,关怀,溫暖。圣经要求教会彼此相爱,不是尽在找別人毛病,以为別人跟自己不一样,就是错误。曾见一行人,是三百六十行之外的另一行,彷彿是怪人,手腳各有六个指头,专为指摘人用。其实,就算他所说得都对,並不表示他自己就沒有错,或比別人进步;冷酷的定罪,尽管可以说成“为真道爭辩”,卻常是不奋力精进的托辞,实在不是为主发光,並不会给人帮助,沒有爱或关怀,沒有溫暖,无助於減少黑暗。
  家是自然,自由,无拘无束;但这绝不是说可以放任随便,沒有家规。在基督里的自由,不在律法之下,可不是就无法无天。有人反对宗派,进而反对“宗教”,既不宗,不从別人,也不受教,就只有跟从他那个当家的,看他一喜一怒之间,就变了天,形成十足的个人崇拜。
  在此,必须谈到教会体制。历史上有些猛将,兇而近残暴;随后的统治则要求秩序和仁慈。圣灵统治下的教会,则必须能力而有爱,狂风烈火,卻有规律和法则。使徒的事奉的原则是:“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哥林多前书10:33)又说:“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马书12:17)同时,“在这一切之外,要存着爱心;爱心就是联络全德的。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们心里作主;你们也为此蒙召,归为一体…”(歌罗西书3:14,15)
  这样说来,教会似是“君主立宪”的体制;不过,基督为君王,绝非虛位,而是借圣灵引导教会,群众必须敬畏顺从,让主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阿们。

(同载於圣经网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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