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天说地 ✐2018-06-01

王阳明“知行合一说”VS. 保罗“灵(善)肉(恶)二律论”

殷颖

 

王守仁(阳明)其人其事


王阳明

  王阳明(1472-1529)浙江余姚县人,明朝大思想家,政治家,书法名家与军事家。学术思想虽源自尧,舜,禹,汤,文,武,孔,孟一脈传承之儒家,王阳明卻另有其独创见解。他一生坎坷,备受小人陷害:被当道宦官刘瑾先责以廷杖,囚禁,再远谪蛮荒,多方追杀,数度命危。被贬至贵州龙场后,他依苗,夷族人为生。一度危居於石棺中修身养性,他在山中修建了一所“龙冈学院”,讲学授业,还将哲学心法融入书艺。明代文学家,书画家徐渭评其书法:“王羲之‘以书掩其人’,王阳明则‘以人掩其书’”。阳明先生多才多艺,成就不凡。
  王阳明中年时运转变,否极泰至:先后出任江西庐陵知县,吏部主事,南京兵部尚书,都察院左督御史等要职;后期曾领兵剿匪立功,封爵新建伯,歿后追赠侯爵,毕竟仍被挤出官场。
  阳明赋閒后,门人在越城郭部门內,为其建立“阳明书院”,经常有三百余学生在该院受业。其学说历经三朝不衰,且东传日本,北扬朝鲜;影响日本德川幕府学术界三百余年,鼓舞了明治维新,对伊藤博文启迪尤多。日本海军大将东乡平八郎随身攜带之印章,上刻“一生低首拜阳明”,阳明先生对日本文化影响之深可见一斑。这位明代旷世大儒,一生多災多难,长年生病,卒年仅五十七岁,卻能传下他不朽的哲学志业:誉称“千年不灭一盏灯”。

王阳明“知行合一说”

  “知行合一”为明代大儒王阳明提出的哲学思维,亦为中国传统哲学之主要流派。此类思维可大致分为:“知难行易”,“知易行难”与“知行合一”。“知行合一说”主要是针对朱熹与陆九渊所主张的知先行后说。阳明反对知行两段论,他认为: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

知,行为一体之两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与行分离之知,非真知,乃妄想。与知分离之行,非笃行,系冥行。知与行,密不可分;恰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说,为人內在省察克治的一种功夫,亦即“去私欲,存天理”的修养,或“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之谓“致良知”。人之善念发动,便为行了,如善念不能发动,便为恶念所克制了,此言颇近天理。
  黃宗羲评论阳明学术思想发展的三阶段:始氾滥於词章,继出入於佛老,最后归本於孔孟,成就了他的“知行合一”与“致良知”学说。
  “致良知”,与“知行合一”,主要理论出自传习录,为其门人徐爱,钱德洪等所记录汇编整理,类似孔门论语产生之方式。

保罗“灵肉二律论”

  按明代这位大儒思想结晶之“知行合一”,与“致良知”的理论,颇暗合新约圣经罗马书第七章中保罗的“灵(善),肉(恶)二律论”。保罗说: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沒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脫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脫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內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卻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7:18-25)

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所说的“上帝的律”,即良善的律,应亦与王阳明所讲的“良知”略同。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陆游诗),中国一些大哲学家,有时或也能以其妙手偶得一点天机,但皆为间接或自然启示,不同於神的仆人保罗,是由神直接得到的特別启示。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所陈述的,都是直白的老实话,不玩文字与哲思的遊戏。正如他对哥林多教会的信中所言:

“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奧祕。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稣基督並祂钉十字架。”(哥林多前书2:1-2)

他有一句说一句,“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不必多说,不需讨论与答辩,也不需经过理智去思维与诠释,因真理只有一是。保罗告诉我们知与行根本是两回事,並非是二截或两段,因二者天差地別。保罗胪述其“良心与情欲的交战”,二者之间互不相属,且有严重的矛盾与分歧。“立志行善由得我”,这正是王阳明的“知”,但“行出来的由不得我”,就是王学的“行”。二者如能合一,固然非常理想,但阳明学说历经明,清,民国三代,不是仍停留在传讲阶段?可见他的“知行合一”说无法真正落实。
  其实,“知行合一”的时代,在史前还是有的;不幸在首先亚当犯罪之后,便已中止。保罗说得很清楚:我所愿意的(內心中之神的律),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我倒去做。此皆情非得已,因人犯罪后,那个神初造之原先的真我,早因罪而死了。如今掌控人的,是由肢体中那个犯罪的律(恶)作主。如同一吸毒者,当毒瘾犯了,明知吸毒对身体有害,无法不吸,因肉体中那个毒瘾的律,已牢牢地掌控了吸毒者的“行”,而不得不吸。“知行合一”的理想十分好,但卻能知不能“行”。保罗不得不叹息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脫离这取死的身体呢?”徒呼负负而已!因犯罪之后的人都已被罪绑死了,无论怎样掙扎,也脫不出罪的律。而良心(即阳明的“知”)与情欲(即阳明的“行”),二者之间的矛盾,便永远无法再合而为一了!

保罗的“灵肉二律论”落实了王阳明的“知行合一”

  “这样看来,我以內心顺服上帝的律,我肉体卻顺服罪的律了。”这是保罗为二律下的最后结论吗?当然不是。
  保罗这首“灵(善)与肉(恶)二律的命运交响曲”,最后卻全然改观:嘎然一声,全翻转了!在急管繁絃反覆交响合奏之后,神的指挥棒大力一挥,主旋律奏出:“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脫离了!哈利路亚!阿们!万膝跪拜,万口颂扬!人类这个万劫不复的痛苦命运,在基督的十字架上终於翻转了。”
  以下为保罗在人的命运彻底翻转后,写下的敘事诗: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神的福音;这福音是神从前借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1:1-4)

  感谢主,我们拥有的这位明代大儒与大思想家,他一生所标榜的“知行合一”,虽传递了三个朝代,並扩及域外各国,实在了不起。他的哲思上溯天命,下探人性。可惜,虽经长久努力,仍无法实行。与保罗的“灵肉二律论”相较,或只能当作一个过门与楔子;但阳明先生的论述也为人类开启了“知”与“行”思想先河。让我们再读保罗的真理启示时,能更豁然开朗:认知天命与人性的纠结,绝对无法在人的智慧中找到活路。我们必须回归基督十字架下,才能使捆锁我们肉体的情欲之律,完全得到释放,也才能真正回归人初受造时之良知。如此,才能使王阳明大师一生所追求的“致良知”,功德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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