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心灵 ✐2015-08-01

信仰不需用理由解释

殷颖

 

  中国以前的教育制度,是由民间各地自办的私塾,塾中设一位业师,为塾童开课,无论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子文等初级教材,或四书五经等高级课程,都一律要塾童先背诵,並不解释。等塾童们背诵得滾瓜烂熟了,才开讲,解释书中的意义,这种教育方式历数代而不易,但学生在熟记之后也能自行融会贯通,豁然开朗,甚至登堂入室,这是中国古时的教育法则。对初信圣经之追求真理者,或可借来一用。
  基督教信仰皆源自圣经,而圣经为神的话,即天父写给祂儿女的一封家书,行文浅易,基本上沒有什么高言大智,应为一般妇孺便可读懂的文字,但因原著者之文化背景有異,且使用之文字为希伯来文(旧约)与希腊文及亚兰文(新约)需译为各种之不同文字,不同地区的读者才可以读。於是便出现了诸多译本;有的文雅(如英王钦定本),有的俚俗。中文则以“和合译本”定於一尊,但后人卻不断修订,颇令初信者有茫然无所是从的感慨。至於圣经的解释书历来汗牛充栋,更多不胜数,使初信者望书兴叹,不知孰是孰非,徒增对信心的困扰。按圣经中也有一些无法阐释的字句,於是圣经难题的解释书,也应运而生。这些书都能准确无误的解決了读者心中的疑问吗?未必,有些反而会更增读者困扰,故读了收益不多。
  按各教会都设有初信学道班,而马丁路德大、小问答Luther's Large Catechism, Luther's Small Catechism)为主要教材之一,但这类教材是为初信者进一步培养圣经要道的书,並非要先研读这些教材之后,才能信。信心的肇始应为圣灵的光照。当然,人亦可借此类书了解一些基本道理,或可受感信主,但並不能定此类方式於一尊。而人受圣灵感动的方式不一;有人读了一张福音单张,亦可信主。皆为先信而后才开始学习圣经道理,所有的此类教材都会解释信仰,以提供信者的进深,但都非经解释后,完全明白了才能信,所以各类解经及培训信仰的举措,均在人接受信仰之后,而非之前,应十分明白。
  按一般基督教信仰者的统计,智能低下与未受教育者远多於知识分子,主要原因,便是知识分子对信仰先要求解释,此类人要先在思维中建立起理则的基础,才可接受信仰,如不能通过理则与经验的整理与归纳,要先透过这种逻辑的思维,才可接受,否则便会排拒。所以有些信仰解释书,也多半会做出此类考量,如勉強通过此种考量才能勉予接受的信仰,是十分虛弱的信心,如撒在路旁或撒在石头地上的种子,不为飞鸟吃尽,也会为人的足跡践踏,都不会结实,信仰云乎哉,绝对不如一个婴儿的信心之坚定与根深柢固,这便说明了基督告诫门徒要人学习小孩子,回归童稚的单纯,才能进天国的道理(马可福音10:14-16)。
  那些坚持要通过理智与经验诠释的有识之士,所能证实的信仰只是相信他自己,是将神的权能缩小在他知识范畴的小圈子里,这样小的信仰还有用吗?不少人或对圣经各卷採选择性的接受;凡圣经內容有些理智无法接受的,便一律排斥,这样的信仰等於不信,因圣经为一个整体,信者必须全部接受,任何难置信的地方,都应“盲目”的相信,如其中一卷书被撕去,便全经皆废。一个人如能彻底了解神,只能将神拉低,压缩,使神与人等高同大(其实基督道成肉身,正是要如此),但如果強调,必须完全了解神,便与撒但的立场基本相同(以赛亚书14:12-14),这样的信仰,还是信仰吗?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11:1)这样的信才是真信,要以神蹟奇事助你相信,是有缺陷与不健全的信仰。主耶稣批评多马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人对神“信仰”,不应只是“相信”,主要应为信赖与信靠,必须将自己完全交给祂,接待祂为自己生命的救主。这当然也应包括认罪与悔改(约翰福音1:12)。若是单单讲知识性的“相信”与撒但之信有何区別?雅各便说了“鬼魔也信,卻是战惊”(雅各书2:19),人的信仰必须要与魔鬼有所区別。
  所有信心的伟人,包括许多大科学家如爱因斯坦等,他门的信仰都如婴儿般单纯,不需解释,因他们了解,无论哲学与科学在神的国度里,都不值一提。人以有限的知识,怎能完全了解无限的上帝,所以人只要单纯相信,不需要解释,才是最有福气的信心,所有的信条与教义,皆为接受信仰之后的余事,都非接受信仰之前提。
  最后,让我三复主张“因信称义”的马丁路德之言:“一无所知,才是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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