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阵阵 ✐2015-02-01

论语析读(十三)

“三年无改於父之道”与“不要忘记我的法则”

石衡潭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沒,观其行;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1.11)

注释:

  父在,观其志;父沒,观其行:

“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沒,乃观其行也。孝子在丧,哀慕犹若父在,无所改於父之道也。”(孔安国注)
“志,谓在心未行也。故诗序云,在心为志是也。言人子父在,则己不得专行。应有善恶,但志之在心。在心之外,必有趣向意气,故可观志也。父若已沒,则子得专行无惮,故父沒,则观此子所行之行也。”(皇侃.论语集解义疏

  三年无改於父之道:

“谓所观之事也。子若在父丧三年之內,不改父风政,此即是孝也。”(皇侃.论语集解义疏
“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沒,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於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尹氏曰:‘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游氏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朱熹.论语集注
“三年无改,谓事之虽不改而无害者耳。若亲之过失,亲在尚当几谏,不当在不改之域也。鲧之汩陈五行,蔡叔之惎间王室,大禹蔡仲为其子,岂能待三年而后改乎?”(杨树达.论语疏证
“是故,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沒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礼记.祭统)

对读:

“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棄你母亲的法则[或作‘指教’]”(箴言1:8)
“我儿,不要忘记我的法则[或作‘指教’]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箴言3:1)
“我儿,要留心我智慧的话语,侧耳听我聪明的言词”(箴言5:1)
“我儿,要将你的心归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箴言23:26)
“我儿,你要敬畏耶和华与君王,不要与反复无常的人结交”(箴言24:21)
“我儿,你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或作‘惩治’],也不可厌烦祂的责备”(箴言3:11)
“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祂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希伯来书12:5)

解析:

  什么才是孝呢?又如何看出一个人孝与不孝呢?孔子认为:父亲在的时候,要看儿子的意愿和志向像不像他的父亲;父亲去世以后,要看儿子的品行与举措像不像他父亲。如果他多年继承和保持父亲的行事规矩,为人作风,而不轻易地改弦易辙,这样,就可以称之为孝了。此处孔子所指的父亲,一定是理想中的父亲,模范的父亲,父亲的典范,父亲的楷模,所推崇的父之道,也一定是合乎儒家理想的光明大道。如果是这样,那当然好,子成全了孝,家族很和谐,社会也很安定。可惜这样的父亲在现实中很难找到,这样的道也不是每个父亲都寻求,都掌握,都遵循的,但是儒家又不能放棄这样绝对化的假定。这样,就常常把现实中不理想的父母理想化了,不完美的父母完美化了。“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就是出於这样一种逻辑。可麻烦的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不是的父母”和“是的子女”,而且並不罕见。那么,在这里,儒家孝道就面临很大的难题:面临“不是”的父母,“是”的子女该如何应对?(当然,这里的“是”与“不是”都是相对的,但毕竟还是一个普遍认为的“是”与“不是”的区分。)
  墨家正是在这一点上对儒家孝道有很多批评,而且常常击中要害。墨子说:

“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墨子.法仪)

墨子清醒地看到了现实生活中父母的不完全,不足为法。似乎历代儒家都不敢正面回答墨子的这一诘难,至少说他们沒有提交一份令人或者令他们自己满意的答卷。
  其实,一些儒家本身也看到了自己的软肋,明末儒家朱舜水在分析“何以孝子如晨星,不可多得也?”的原因时说:

“父母之於子,不能如鳲鸠之心,均平而专一;或者有爱而不爱焉,或者怜其少而矜其愚焉;而不顺之子,遂以此为借口也。”(朱舜水集.忠孝辩)

就是说,父母常常是有所偏心的,不管出自什么缘由。而父母的偏心会导致儿女不同的反应。非常有趣的是,在圣经著名的“浪子回头”故事(参路加福音15:11-32)中也有两个儿子对父亲举措的不同态度。
  圣经強调人神之分。神是创造者,人是受造者,绝不可以混同。人孝敬父母理所当然,人也应当记念祖先,但不能把父母和祖先当作神来敬拜。独一的真神是忌邪的,“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申命记5:7)父母的权威来自於神,而非来自於他们自身。使徒保罗说:

“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或作‘全’]家,都是从祂得名”(以弗所书3:14-15)

此处的“家”一词是从希腊文中“父”一词演变而来的。因此,这里最直接了当的翻译便是:“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每一个为父的都是从祂得名。”每一个父亲是神在每一个家庭中的代表,每一个父亲在各自的家庭中代表神。神交付每一个父亲这样一个职责,使得圣经最高的启示具体化,而做一个真正的父亲成为对男人的最完美的描绘。父亲在家庭中行使三大职事,就是作祭司,先知与君王,而母亲作为父亲的助手辅佐他完成这一职事。
  父母职事中的重要一项就是对子女的管教。旧约中这样的教导很多:

“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言13:24)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儿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箴言19:18)
“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乐。”(箴言29:17)

父母管教儿女的最终目标是要他们认识神,敬畏神:

“我儿,你若领受我的言语,存记我的命令,侧耳听智能,专心求聪明。呼求明哲,扬声求聪明,寻找他,如寻找银子;搜求他,如搜求隐藏的珍宝,你就明白敬畏耶和华,得以认识神。”(箴言2:1-5)

父母也用神的诫命,训诲来教导子女,让他们一生恪守遵行:

“我儿,不要忘记我的法则;[或作‘指教’]你心要谨守我的诫命;因为祂必将长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数,与平安,加给你。不可使慈爱诚实离开你;要系在你颈项上,刻在你心版上;这样,你必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宠,有聪明。你要专心仰赖耶和华,不可倚靠自己的聪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言3:1-6)

这里的“指教”一词就是希伯来文中著名的字眼妥拉(Torah,律法)。父母的法则,训诲来自於祖先,祖先又是从耶和华神那里接受这一切的。父母教导子女在一切的事情上都专心地,绝对地仰赖耶和华神,而不倚靠人自己的资源,神必会指引他的路,使他的道路通达,他的祝福满满。箴言中的这几句很像申命记11:18-23中神对以色列人的告诫与应许:

“你们要将我这话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也要教训你们的儿女,无论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又要写在房屋的门框上,並城门上,使你们和你们子孙的日子,在耶和华向你们列祖起誓应许给他们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样多。你们若留意谨守遵行我所吩咐这一切的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祂的道,专靠祂,祂必从你们面前赶出这一切国民,就是比你们更大更強的国民,你们也要得他们的地。”

而儿女要做的是顺服父母的管教。对父母的顺服最终是对神的顺服。父母的权柄最终来自於神,儿女通过顺服父母来顺服神。真正顺服神的人一定是顺服父母的,反过来也一样。若父母的教导与神的诫命相冲突,那应该是顺服神而不顺服人。当然,方式方法要合宜。
  圣经确立了比父亲更高的权威—主,神,也就更成全和坚立了父母的话语,“父之道”,同时,圣经不说“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而说“子孙为老人的冠冕;父亲是儿女的荣耀。”(箴言17:6)即对父母和子女都有要求与激励,利玛窦总结道:

“盖天主令世人和睦,況人伦之至亲者,莫过於父母,是以当孝顺也。子幼之时,受其鞠育之恩甚多。至於长大,而不知报其恩,则亏其教养之劳矣。且禽兽尚知报本,何況於人乎?盖为父母者,亦当尽其养育之道;为师者,亦当尽其教诲之道;其为尊长者,亦当尽其慈幼之情;夫妇,亦当尽其倡随之义。”(天主实义

这样,就使得父母与子女之间容易形成良性互动,从而更能夠有效地防范父子对立的恶性事件发生。(下期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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