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天说地 ✐2009-12-01


伟哉孝犬豪举

楼村居

 


身价人民币四百万元的
西藏獒犬“长江二号”

  据2009年九月十一日新闻报道:在西安郊外公路上,出现了一列三十辆宾士轿车,由二辆SUV汽车前导,驶向西安机场。好奇的群众,以为是有什么要员高干来临,或迎接巨星到访。结果,並沒有什么要员,或者可算巨星:迎来的竟是一员纯种黑色“西藏獒犬”!当然,还有爱犬协会高举橫幅巨大红旗欢迎。
  原来犬主,或说“饲养者”,更恰当的称谓,应该为“侍奉者”,是一位王女士,经她和朋友多年访求,有幸觅得这罕有的一岁半藏犬,以人民币四百万(约近六十万美元)的身价买得,命名“长江二号”;如果犬的余生,还有十五年高寿,则每年大约四万美元,约为工农大众平均收入的十倍,另加想来必然庞大的奉养费用。看来犬权並不比比人权低。如果今天仍然说“长安居,大不易”的话,显然那只是人的问题。
  论语“为政”篇,子游问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別乎?”可见老夫子思想陈腐,竟然以人权高於犬权,该当何罪!虽然今天再也沒人提倡批斗孔子,如果夫子生当此世,恐怕难免被控告“蔑视犬权”,连印刷贩卖散播论语的人,也可能被控有歧视之罪!
  古哲人其生也早,未曾进化文明,见识不广,不知贵犬之礼,妄想如犬生活。希腊有个迪奧真尼(Diogenes,d.ca.320 BC),以安贫诚实得名。当亚历山大去见他的时候,说:“我是王,亚历山大!”他回答:“我是迪奧真尼,一条狗!”自以为那样说夠谦卑了。
  今天的世界上,不仅提倡尊重动物的权利,以“人道”对待牲畜,更不可不敬。长安藏犬所获待遇,谁也不能说是不夠“敬”,“犬马”之养的话,可以成为过时,而“孝”犬胜於孝敬父母,才是时髦作风。
  犬,是人类的好友,“孝犬”之风,恐怕与前法国戴高乐总统有关。戴高乐说过:“我识透人之后,更加爱狗!”
  当然,不全是由於总统提倡,风行草偃。法国人爱狗成习,据说,法国全国每年狗消耗的牛肉,比西班牙人全国消耗的还多。
  世界上最伟大的爱狗民族,还是中华民族。中国人列其为“六畜”之一,称“马,牛,羊,鸡,犬,豕”,不仅是作为宠物,还同有其实用价值。据说,狗肉入廚,其美冠於诸肉。不过,食狗肉颇有贪污风味,可以入於口,卻不可出於口,所以有“挂羊头,卖狗肉”的古训。
  宋代高僧济公,即以嗜食狗肉闻名。当年民国山东督军张宗昌,酷爱狗肉,有谋官或求惠的老百姓,往往抱犬进呈,则有求必应,屡试不爽。有人称张“比美济公”。
  但在国际上有名的爱狗中国名人,要数合肥李鸿章。当年李傅相访问欧洲,英风煥发,被称为“东方俾斯麦”。德国的“铁血宰相”,与中国的相国大人历史性的会晤,交谈甚欢。俾斯麦赠送欧洲名犬一头示敬。到再见面的时候,李特地致谢,说是“烹而享之,味颇不恶。”俾斯麦闻之觫然。
  其实,“狡兔死,走狗烹”,是早就有名的成语,自然会是君王之类人物的习惯作法,可能有不传祕方,享用时的味道,必然特殊甘美。
  这些傑作轶事,如果给“孝狗”名人知道,一定会把他们列名流氓列传,遗臭万年。
  不过,历代也不乏敬狗的人,就如在不少地方,建有“义犬塚”,表明感念以身护主的狗。孟尝君门下有鸡鸣狗盜之徒,曾帮助他度过政治上的困难,虽得王介甫鄙夷“鸡鸣狗盜之雄”,仍然成功,居高位。
  前年听说,中国要创设狗农场,人工繁殖狗,屠杀卖给人民吃,以提高营养,似乎不是坏事,只是要养普罗化的狗,名种狗身价太高,营养未必高,而且太不经济。不要以为那上不得筵席,享受丰筵美食的,可能食肉者鄙。其实,下流的屠狗辈,卻多义侠之人。
  圣经对狗的评价不高,耶稣说:“不要把圣物给狗”(马太福音7:6),自然算不得什么称讚的话。彼得还说到狗的短处:“狗所吐的,它转过来又吃”(彼得后书2:22),比喻恶人离不开行恶。
  回教徒更不爱狗,以为有狗和女人在的地方,天使不会来。
  这样看来,“孝犬”的豪举,也许並不值得普遍效法。还有许多人民吃不饱,仁民应该更重要,至少对於父母,谁也不会妄想高攀,要爭同犬权看齐,只求俯体老东西可怜,把所剩余的狗筵,狗车,让人民分享,或父母暂借用上几年,蓄亲犹犬,则功德无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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