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文走廊 ✐2005-07-01


圣经是一本可以詠读的情书

殷颖

 

  书信是最溫柔的艺术,而情书更是最美的书信,是荡气回肠的文字。这当然是指異性间的情书而言,但情感卻不限於男女的爱情,情应有许多种,父母与子女间的亲情,弟兄姊妹同胞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友情,同志同侪之间的豪情等等;如写成书信,皆为情书。情书应有一个共同点,便是要真挚,要诚恳,不虛饰,不矫揉造作,不无病呻吟。不用赘词,不须推敲,也不必引经据典。用最浅白的语言,来表达最真挚的情感,才是最好的情书。
  谈到男女间的情书,我们多半会想到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爱眉小扎”,近代名人的情书,还有鲁迅与许广平的“两地书”,前者是缠绵悱恻的爱情,后者虽不如周氏其他杂文的尖刻辛辣,锋利如匕首,但冷言雋语也自成风格。历代的名人尺牍多如牛毛,但真正可读的,只有“秋水轩”与“雪鸿轩”二种。“秋水轩”文字经济简约,只三数语,便能写出纯真的友情,可一读再读,为书信中之极品。以上这些书信,都有不同程度的內涵与情感,读之都会令人有所感触;另有近代德国神学家潘霍华的“狱中书简”,潘氏在纳粹苦狱中,写出了他由痛苦中提炼出来的感受与信仰,读了使人动容。
  圣经这本书,有人把它演绎为难懂的神学,有人把它当做历史,有人从其中找到科学上的根据,有人把它当作文学研读(今日在中国大陆有几个大学,都设有圣经文学科),还有人把它变成符咒与密码,林林总总,莫衷一是。其实,圣经只是一本情书,一本神用圣爱(Agape)写给世人的家书。若要用几句话来说明神的心意,就是“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此之谓圣经的三纲。如要以说故事的方式表达,则新约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中“浪子的比喻”,适足以显示出父亲对浪子的疼爱。若要浓缩新旧约全书成为一个字,那便只有一个爱字,可以概括全书了。
  然而神要向人类表达祂的圣爱,卻不容易,神要人接受祂的圣爱则更难。因神与人之间的距离太遙远了,甚至不可以道里计。首先,神是灵(约翰福音4:24),神是无所不在的,但卻无法让人用感官直接感受到祂的存在。因此,神便必须以道成肉身的方式,居住在人们中间(约翰福音1:14),才能体会,並表达出祂对人的情感。並为人的罪在十字架上流血钉死,作为代赎。以具体表示神对人的爱。而整本圣经,由旧约到新约,由预备到实现神爱的一系列进程,洋洋洒洒,以神的诫命,预言,作深入而详细的阐述,並在祂选定的以色列民族历史中,一步步地推进,直到基督借童女马利亚在人世间诞生,才让神有形有体地,进入人的生活中。来感受人所感受的,遭受人所遭受的,也嚐遍了人间的种种苦难。再一步步地走向各各他,用神自己的生命,用基督鲜红的热血,写下祂对人的至情与至爱。然后再以复活的大能,为人类书写下全新的生命。因此,一本圣经可以一贯之,这一个字,就是爱。
  好一个爱字了得!
  人们如要用严肃敬虔的心情来读圣经,那样便可以去读英文的“雅各王钦定本”,若想用犹太拉比悲怆苦楚的声调来诵读,可以读吳经熊以文言译的“圣詠”。但今天卻有一亿左右的华人信徒在用“和合本圣经”宣读他们的信仰。今天几乎大多数的华人信徒,仍被“和合本”圣经百年前的口语和韻调所影响而不自知。
  一封好的情书,无论是谈男女情爱的,或天伦乐事的,娓娓道来,不仅可以阅读,更可以朗诵。琅琅上口,所诵读出来的味道,荡气回肠,会远比默读更能透露出它的原味,发挥出它文字以外的意象。而圣经便是这样一本可以诵读的情书。
  梁实秋在“散文的朗诵”一文中,先言“诗歌朗读,有不可言传的妙趣”,继之也谈到散文的朗诵;他说“文章不经朗诵,难以牢记在心”,並忆述朗诵贾谊“过秦论”的感受:“真是痛快淋漓,大气磅礡,小时候背诵,到老不忘”。接着说:“古文八大家,沒有一篇精心傑构不是可以琅琅上口的。大抵好的文章,必定简练,字斟句酌,期於至当。”,“散文不必排偶,然有时也自然有骈骊的句子,不必有一定的格律,然有时也自然有平仄的谐调和音韻的配合。使用文字到了纯然的化境,诗与散文很难清楚的划分界限。我们朗诵古文,有时也就如朗诵诗歌的腔调颇为相似。”
  梁氏认为不单古文可以朗诵。白话文也可朗诵:“白话文就是`以手写我口’,口里怎么说,笔下就怎么写,写出的文字与说话並无二致。”
  梁实秋这一番关於文字可以朗诵的论述,不禁使我联想到圣经“和合本”一个最优越的长处,使这种文体可以延续百年而不衰,它不但在百年前用当时的口语,“我手写我口”;当时的那些执笔翻译者,因多半沒有原文(希伯来,希腊,拉丁,亚兰等文字)的思维羁绊,是由西方传教士以中文译述。笔者仅修饰中文用语,笔之於书。颇似大翻译家林琴南的译笔。记述下来的“和合本”文体,有一种行云流水的调子,文中夹杂了当时的一些北方方言,但卻韻律天成,反成了“和合本”的特色。更进而成为教会的“属灵的语言”,延用至今。基督徒在一起“交通”时,非用此种语汇,便不能畅所欲言。今天有一亿信徒在使用的“和合本圣经”,便如一股活水,涌流不息了。
  “和合本圣经”自1919年出版迄今,历经近一个世纪,仍能在教会信徒间流传不衰,自有其特殊的地方。在五四白话文刚刚萌芽的时代,胡适便赞扬过“和合译本”,今天的当代诗人与作家均认同“和合本”为一种优美的文体。如今白话文历经百年,语文在各个年代中都有变迁,而海峡两岸的语汇,也有不少差異。但“和合本圣经”卻能跨越时空的差異,在两岸盛行,实在不可思议。
  “和合本”产生后,教会中陆续出现了许多不同的中译本,但这许多译本,都脫离不了“和合本”的影响,“和合本”虽有些许在原文翻译上的文词差異,但总体来说,“瑕”不掩瑜。今天在诸多译本中,尚无一种译本能取代“和合本”。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和合本”把握了严复翻译三原则中第二个原则的“达”字,“和合本”的文体读来一气呵成,全书贯通,虽经许多译者执笔,仍能持一定的文体与语气。易言之,“和合本”能打通了全身的任督二脈,读来毫无罣碍。宜於朗读,适於背诵。如诗篇第二十三篇,多半的信徒都会背诵。
  新约中的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的圣经的主旨,亦即圣经的三纲,及主祷文,更已深植信徒心中,无可取代。
  罗马人书第八章后段,保罗所詠唱的“信徒必能得胜”的颂歌,更是气势澎湃,一句句将人的心意,带向高潮。跌荡起伏,跃上灵峰。
  此外,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的爱篇,皆为神来之笔。不仅此也,“和合本”的部分经文,已谱曲詠唱。特別是诗篇,已深植人心,难以取代了。
  新译本虽已将许多不适应当代语文的字汇更新,也将部分原文的错译更正了,用作查经的参考尚可。但卻沒有一个译本能取代“和合本”的魅力。
  “和合本”之能经百年而常新,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因为“和合本”可以诵读,可以詠唱,文中有一股活泉,一种气韻,一种特殊的灵力,使信徒无法阻挡。
  若具体说,便是有一种情感,而这种情感之能贯穿全书,主要是因为圣经是一本至情的书,它所负荷的使命,是要将神爱世人的情感,充沛地传达给祂所爱的人,而“和合本”刚刚符合这一需求。它不必典雅,无须高深,也不需咬文嚼字,只要平易地说出来,让人能受到感动,使已达成它的任务。而就“和合本”的文字来说,虽有些过时,但它的款式,韻味,特征卻刚刚适合於“神爱世人”所可以表达的文体,因为“和合本”较其他译本,更像一本可以詠读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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