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心灵 ✐2005-01-01


火与冰

余仙

 

  在从前的中国,玩球被认为是不务正业。
  宋朝有个高某,擅场踢球,“不懂仁义礼智”,只能弄到个皇帝给的太尉,相当於陆军部长,卻不受人民欢迎。那自然是地方不同,时间不同。
  有这样一个人,他著名的本事,是能夠用一根棍子,打中一个球。此人生当现代的美国,所以被算为明星什么的;在他崩逝或殒坠之前,弄了不少钱,卻给后人留下了个麻烦:儿女们爭讼起来。有的说:老人家崩逝前的遗嘱,明明写的是火化。有的卻说:他最后表明的愿望,是长久高冷度结冰保存,好把他稀罕的DNA零售,能夠值很多钱。因此,爭讼不休。
  这叫我想起,美国的名诗人福祿斯特(Robert Frost)有一首诗“火与冰”:

FIRE AND ICE

Some say the world will end in fire,
Some say in ice.
From what I've tasted of desire
I hold with those who favor fire.
But if it had to perish twice,
I think I know enough of hate
To say that for destrustion ice
Is also great
And would suffice.

  试译如下:

火与冰

有人说这世界要在火重了结,
有人说是结冰。
从我所尝受过的欲望
我支持那些人赞同火。
不过如果必须消灭两次,
想我充分知道恨
那是说毀灭的冰
也同样伟大
而且将是足夠。

  这诗或许是说热核子能夠毀灭人类,还有人担心“核子的冬天”;但对於个人来说,慾火及恨都足以造成毀灭的结果,不过是一死,並沒有多大的差別。
  显然的,不少人相信死並不了。在不同古老文化中,都是如此。中国出土的兵马俑,表明君王为死后打算。更古老的埃及人,加意保存木乃伊,在古墓中的壁画上,表示向往永生。
  在美国,从1963年到现在,有一百多人,死后保存在超低溫320度下;其中有一半在亚利桑那州Scotville的Alcor,价钱是单保存头颅,收费五万美元;保存全身贵一些,要付十二万元。此外,还可以得到一项安慰和盼望,那些保存死人,不称为屍体,而称为“病人”,表明在几代之后,还可能再医治活过来。只是他们沒有想到,如果真有那一天,他们可能比后代的人更年轻也不一定。
  圣经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9:27)主耶稣更说:“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翰福音5:28,29)圣经也说到受审判的情形:“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3)这是说,不论人怎样死,在坟墓里腐朽,或作了虫蚁的食物,或在海中被鱼群吃下消化,或焚烧成灰,到复活的时候都不成问题,人用不着替全能的神担心;该担心的,是如何面对审判。只有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罪得赦免,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才可免地狱永刑,而进入天堂,同主享永远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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