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报 eBaoMonthly.com
谈天说地 ✐2019-09-15

称义之道

于中旻

 

  中国人的观念,历史性的趋向,很难以改革—谁落在司法体系网里,自然“想必”是有罪:为什么不捉別人,单捉你?这要求证明“无罪”,可是不简单的事。因为对方的心里,先已经假定你“有罪”,才要求作那种近於不可能的反罪证。所以沿承罗马法系的西方国家,要求检方提出有罪的证据,对於严重的刑事案件,要超越任何合理的疑问,才可以定罪;对於较轻微的案件,则衡量最大的可能。
  无论如何,不仅是否定罪,还有个人內心的自由衡量。现代的心理学家,以为人类有两个基本问题:孤单和罪疚感。其实,这早已有之,並不是什么新发现。
  圣经中最古老的书卷,是约伯记。在那卷书中,沒有引用律法,当然更沒有什么所谓哲学和神学,表明是在摩西以先。但有一件事,就是他们知道神的存在,並且知道人应该行义。在这基础上思考,才有意义。
  古时有一位义人约伯,“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约伯记1:1)不过,约伯不像人想像的,自以为义(约伯记32:1,2),尾巴翘到天上。相反的,约伯自己说:“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约伯记9:2)
  有那么一天,约伯忽然家遭橫祸,並身染恶疾。来探视他的朋友们,向他发问,对於他疾病,有些揣测。本来有朋自远方来,原为安慰约伯,竟然以东方以果证因的推理方式,辩驳约伯有罪。


约伯与三位朋友

  其中比勒达,较为理性,发言简捷,也沒有无端定罪约伯,听了约伯诉苦和自白,他惟申述神的正直公义;他首先建议约伯省察,“或者你的儿女得罪了祂…受报应”(约伯记8:4);该考虑到“富二代”行为的问题;並且劝慰鼓励说:“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恶人。”(约伯记8:20)神有完全的权能,能在混沌中设立秩序维护和谐。说到神无所不知:“祂[神]的光亮一发,谁不蒙照呢?这样,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妇人所生的,怎能洁淨?”(约伯记25:3,4)人在正常状況下,还少会想到罪;到遭受疾病和不幸,才使人想到可能是罪恶的结果;更重要的,同时会想到神公义和圣洁的标准:神是光(约翰壹书1:5),会洞烛细微,无所不察。正如有个负责家庭清洁的仆人,抱怨说:我已经作得很好了,是阳光找的麻烦!人既然无法生活在真空中,作到绝对的“一尘不染”。
  约伯的三位朋友,都是部族领袖,有智慧,言谈也表现出有修养。只是老生常谈,给受苦中的约伯,受不了那些教训。约伯不耐烦的说:

“这一切,我眼都见过,我耳都听过,而且明白。你们所知道的,我也知道;並非不及你们。我真要对全能者说话,我愿与神理论。你们是编造谎言的,都是无用的医生。…你们以为可记念的箴言,是炉灰的箴言;你们以为可靠的坚垒,是淤泥的坚垒。”(约伯记13:1-4,12)

  最后,出场的是以利戶,这个晚辈,还算守礼不越分,懂得挨次讲话。但少年气盛,他的话颇让老年人受挫,使他们再思。不过,以利戶的话,也无甚高论。他宣告神的全知全能和公义。但苦难中的约伯,需要知道的很简单—我错在哪里?如何才完全对?
  约伯要寻求神。換句话说,他听到那些理论,或最多说是普通启示,解決不了他的问题—惟有明白受苦的原因,才可以止痛;要知道如何才可称义。那是他所要,而得不到解答的。他知道,神在他身上有个目的,试炼的过程必然是路修远而漫长。忍受是难,但必得忍受。“然而祂知道我所行的路,祂试炼我之后,我必如精金。”(约伯记23:10)这是说,约伯並非被棄绝,试炼除去渣滓,会成为更尊贵。
  最后,是耶和华向约伯显现—不是回答他的问题,是向他提出更多的问题:你能?你知道?你在哪里?(约伯记38:1-41:34)约伯说:“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约伯记42:3-6)
  又过许多时候,在米甸的旷野,神向摩西显现,宣告:“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记3:14)祂差遣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並向他们颁佈律法。
  以色列人有自摩西以来的律法体系六百一十三条;保罗可以坦率的说:“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立比书3:6)。但他在神的光中,看见自己的情形,承认:“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提摩太前书1:15,16)
  使徒保罗在会堂中,向同为律法之子的犹太人宣告:

弟兄们,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耶稣基督]传给你们的。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使徒行传13:38,39)

  圣经向人类宣告这空前的福音:“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罗马书10:4)又说: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祂的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马书3:22-26)

  压迫人心的问题-称义(Justification Gk. dikaiosis)。在新约,其意义非仅宣告无罪,而是因神的恩典,在耶稣基督里称义(罗马书3:24, 5:9)。意思说,一个丑恶的罪人,污秽可厌,不得亲近神;因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歌罗西书1:20)。因此,非仅不被定罪,而且因信耶稣基督得成为神家里的人,同得基业,同享永远荣耀。

(同载於圣经网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间”)

https://chs.ebaomonthly.com/ebao/readebao.php?a=20190908

 

©2004-2024 翼报 eBaoMonth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