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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2009-08-01


译经的责任

于中旻

 

  近来华文的圣经翻译,也仿佛非常蓬勃。英文译本,已经几乎人人皆有異译,而且多半是出自美国的产品。中文圣经市场,还不曾乱到那样的程度。
  今代美国人的经济观,相信消费刺激生产。套句洋化中文来说:“这就是为什么”(中文说“因此”,“原因在此”…)。新译本层出不穷,像是汽车逐年更新一样。对美国人来说,“需要新译本”,以寻求市场,和当年中国教会的需要新译本,是客观事实,情形並不一样。
  从上个世纪,效美成风。在宗教方面,只要是新的宗教活动,必然有美国人的支持。我不相信真需要那么多的英文译本。教会的复兴,由於圣经翻译是事实;但並不就说,多翻译圣经定会带来复兴。如果那样的话,为什么今天英语国家的教会,译本那样多,还是不复兴呢?
  在部族中的拓荒宣教工作,常是继以译经,教会复兴随之俱来,那是因为信徒生命被圣灵改变,以神的话教导,在真理上进步,成为复兴。绝不是单多几个圣经译本,就能夠有复兴。这是很明显的道理。
  人说话要负责,译经是以权威宣告:“耶和华如此说”,“这是神说的”,因此要存敬畏的心,慎重忠实,绝不可代神立言。这是我们首先该有的负责态度。
  在双排版“中文标准译本圣经简介”中,谈到:1.形式对等(直译),2.语意对等或功能对等(意译),自称使用的是3.最佳对等。其实,前两种是技术上的区別;“最佳对等”变成了价值断语,不是技术上的区分。像是个人口味喜欢,某甲以为“最佳”的菜,某乙可能以为是难吃无比。因此,应该说明什么是“最佳”。
  从说明会标示:“打开忠实原文的黑匣子”来说吧。一般说“忠於原文”,我们可以了解为译本的可信,不违原意;如果说“忠实原文”,就把“忠实”当作加於原文的形容词,是说原文可信,还是沒有翻译。
  从原文,转化成标的语文,就是“适用大陆标准的普通话”。其实,“普通话”就是次标准的北京话,要看“标译”的新约为示范。
  在印刷颇美的纸盒背面,有这样的文字:

您手中这本中文圣经忠於神的话语,在信,达,雅三方面为后世树立了一个美好的标准。中文标准译本圣经用当代中文准确地表达圣经原文,字里行间充分彰显了圣经的无误和完美,带来字面意义与主题思想的最佳平衡。这本圣经清楚易懂,注重视觉和听觉的美感,既不过分简约,又沒有画蛇添足的解释,是突破世俗文化潮流樊篱的傑作。

中文标准译本圣经与您一起探索神话语的丰盛,作为最信实的中文版本,将为您的信心提供潛滋默养。

  哪个中文读者,不说“诚心所愿”?当然想打开来看这“字里行间充分彰显了圣经的无误和完美”的“傑作”。
  在“中文标准译本”说明会简介中,说明:“人们期待一本既符合这时代语言表达方式,又是从原文翻译过来的中文圣经。”悬鹄甚高,需要有事实证明。
  标译翻译特色,声称是“最大程度忠实於原文,保持原有的语言风格,致力於信,达,雅的平衡。”大家知道,“信达雅”是翻译的理想,但实在难作到兼备与平衡。其原因之一,在於语文的种类性质不同。法律文件,科学文件,大概难以找到“雅”的,但其“信”与“达”必然少不得;我们看一般的说明书,文字很拙劣,读来困难,但因为信其“信”,仍然达到实用的目标。
  “简介”文前引用了一段“中文标准译本”经文:

圣经是神所默示的,对於教导,责备,规正,在义中的训练都是有益处的,要使属神的人完备,为一切美善的工作,装备齐全。(提摩太后书3:16-17)

  如果这段话是作“标译”的指标,我们难免有些糊涂了;“在义中的训练”是怎么回事?三个“备”字,词性不同,同字复用而異格,是应该避免的。也许,这只是未定稿,那么,还得继续努力。我们再看吧。
  另一个例子,是主办者在说明会中,使用“计算机”一词。本来名词对译该是最容易的;但“Computer”在中国直译“计算机”,海外华人通常叫“电脑”,如果英文圣经中有同一字,则讲的必然是“计算员”。可见标准也者,不那么容易,要多注意。
  有些语词,是中国今天通用的,习以为常,但译经不可用,因为是语法错误,应该改正,也许不久就会改;译经可不能经常改,虽然不能一劳永逸,也要看得远些。如:“质量”,是品质和数量的合称;中国以“质量”与“数量”对称,是错误的。这类的问题,要认真对待。
  圣经不仅是给人在家看,还要当公众诵读。可惜,中文同音字太多,而第三人称的“祂”,“他”,“她”,“它”,听了完全一样,不易分辨;因此,和合译本在遇到这种情形的时候,就还用原名词以代替“代名词”,可以免除混淆。
  标译:“百夫长就带保罗的外甥…”(使徒行传23:18)这比和合本:“於是把他领去见千夫长”清楚。
  不同语文的圣经翻译,常会带来新的语词,而且有一些並不易懂;有的成为教徒“行话”,流传不到教堂门外,对於传播不利,自是不在话下。其中有句“得了医治”,在教徒的“见证”中並不陌生。可是,那词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从字面看,该是单纯经过医疗处理,沒有什么“治好”的意思;标准译本统改为“痊癒”,至少可以了解那是在说什么,该算是进步;不过,並不见得能比“治好”更“达”。(马太福音4:23-24; 12:15)恐怕要经过再翻译,一般人民才听得习惯。
  同字同译的原则,並不是一成不变的定律。如:例举标译“顺从”的字,是最彻底的同译;但有些地方,用了就增加困难了。

为了他名的缘故,要在万民中带来信仰上的顺从。(罗马书1:5)

只说基督借着我所完成的事,就是为了外邦人的顺从,他借着我所说的和所做的事,借着神蹟,奇事的能力,和圣灵的能力所完成的事。结果我从耶路撒冷…(罗马书15:18)

並且按照永恆神的命令,借着先知们的经文显明了出来。这是为要在万民中带来信仰上的顺从。(罗马书16:26)

  以上同译的例子:“信仰上的顺从”,不论听或读,都颇难了解,似乎对於“彰显圣经的无误和完美”,沒有什么帮助。
  中国权威语言学者故赵元任先生,讲到白话文的原则:“话怎么说,就怎么写。”大致沒有谁反对。逆推求证,文怎么写,就该是话怎么说。如果我们看标译双排版前面“简介”,其中这么写着:“知道他在复活中对死亡的得胜”,可有谁这么说?
  不过,为了中国人的中文译经,应该让神说中国话。
  今代华人,从洋人学了一些翻译语风:“为让我们”(约翰福音3:16),不是一般人的说法。和合本:“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启示录19:7),比起标译:“让我们…让我们…”,哪个更近中国话?
  标译:“不撒谎的神”(提多书1:2)。和合本作:“那无谎言的神”,比较好。因为“撒谎”只限於言语上,文字和行动,不叫作说谎。用“沒有虛谎”才是正意。
  在中译时,冠词常可省,译出来就不像话了。标译有好多这样该省略的地方,都出现了:

  “一个人的生命不在於他的财产丰厚”(路加福音12:15)
  “犹太人设计了一个针对他的阴谋”(使徒行传20:3)
  “一个人的敌人,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马太福音10:36)

  有时翻译遣词,不仅要达意,还要避免误意。标译:“公义的审判者要在那一天回报给我的”(提摩太后书4:8)。可是,人能夠先给神些什么,期望得到回报呢?如果不是善功观念,就该是“祭他三牲,还我五福”拜偶像的观念。不过,圣经说的是我们沒有谁“首先给了主,使自己将来得到回报呢?”(罗马书11:35)保罗也不能,遑论其他人?
  常有人对和合本:“使福音被我尽都传明”(提摩太后书4:17)一句,认为难以满意。且看标译:“为要借着我使传道得以完成,让所有外邦人都能听见”,至少很不易看出什么改进吧?
  再看有关耶稣降生在伯利恆的预言:

犹大之地伯利恆啊!
  你在犹大的首要城乡中,
    绝不是最小的,
  因为将来有一位领袖
    要从你那里出来,
  他要牧养我的子民以色列。(马太福音2:6)

  “首要城乡”颇为难解,因为从逻辑观点,城乡都成为“首要”,连次要也沒有可能找到,全是“首要”,势必成为不“要”了。至於以“领袖”代替“君王”,是迁就民主时代而更改吧?
  关於“淫乱”与“姦淫”,标译倾向於同译。不过,其所推重的新美国标准译本(NASB)有几处異译,至少在马太福音5:32及19:9。在中文里,看上下文,“失贞”是较合宜的译法。
  译名以音译为原则。Transliteration本来很少可讨论的;不过,中文不仅是音,每个字都有意思,所以当年译经的学者们,煞费苦心,绝非任意着墨。今天已经约定俗成,在改译之前,应该好好推敲琢磨,除非必要,不要轻易改动。音译有几项该注意的:
  知道原音的读法,不能靠英文译音。如:“希腊”,“耶稣”,都不必从英译。
  避过长,一音节只译一音。和合译本尽可能译音简短,颇有可取;标译把许多名字改译,似都是取长补短,沒见改短的。希望译到旧约时,不要把尼布甲尼撒弄成“尼波加德尼撒儿”之类。
  如果可能,中文表示或暗示意义。和合本的“撒但”或是有意的;不必改为“撒旦”市惠。“尼哥底母”,可能暗示人须彻底改变;有人以为其名会误意为女性,不妨改为“尼高德谟”(标译“尼克迪莫”)。
  避免衍生误意。如:撒玛利亚,改为“撒马利亚”,为什么?如果是为“玛”字难识,为什么把“马利亚”改译“玛丽亚”?何況改译可能误意为“撒马—利亚”,或“撒—马利亚”。
  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简称为LXX)是旧约圣经的希腊文译本。其得名的由来,是相传由七十二位圣经学者,於七十天內集体完成。据说:他们由希伯来文各別翻译,然后集合在一起比对,发现所译的文字,竟然完全相同!传说如此,倘属实,该算是译经上的神蹟。可惜,神蹟並不能随意复制。


雅各王 King James

  英文雅各王钦定本圣经,因雅各王(King James, 1566-1625)下诏翻译颁行而得名。继位之初,他於1604年,在翰浦屯宮(Hampton Court),召集圣经学者们,合作译经;是由原文直接翻译,於1611年刊行。
  雅各王在译经会中曾说:沒有一个译本是完美的,将来也不可能出现完美的英文译本。实在是至理名言;但他诋斥日內瓦译本为“最坏的译本”。当然,我们知道,钦定本並不是雅各王御笔主译的,他用不着推销自己,自诩为“傑作”;但雅各王不仅文学很有成就,对神学也颇有研究;其原文的修养,並不比当时参与译经的任何一位更好,但几乎可以确定,不会比今代任何一位差。他为什么这样贬抑日內瓦圣经呢?因他不喜欢译者廷道勒(William Tyndale, 1494-1536),约翰诺克司(John Knox, 1510-1572),及其注释中的清教徒思想,但无碍於其所用译者的仿採。其文字约百分之八十以上,与1560年的日內瓦圣经相同。


约翰诺克司 John Knox

廷道勒 William Tyndale

 


日內瓦圣经

  只是那些学者有智慧,不便承认有这种关系。原因不是他们故意不诚实,而是因为资助新译的主子雅各王,对日內瓦译本的成见实在太深,不便於如此直言。
  以后的各种英文译本,莫不与日內瓦圣经及钦定本,有相当多的传承痕跡可寻。而日內瓦圣经影响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弥尔敦(John Milton, 1608-1674),及以后的英国文学,正如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的德文圣经,影响德国的文学发展。
  中文的和合译本圣经,於1919年出版,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和引导。晚近新出的译经,每自称“从原文直接翻译”,但与和合译本还是出奇的接近,难以解释为七十士译本神蹟的再现。
  今代的这些中文新译本,並沒有像七十士译本的传说,宣称“与和合本译士同感一灵”,但其“从原文直接翻译”,毋乃太近乎?
  我们不是一定说,还是旧酒好;但“新瓶”里面,不过只搀了二成的“新酒”,不容易尝出其好在哪里。
  愚见以为今代中国教会,不要轻谈取代和合译本;因为其语词变化,或语意不明的地方,系统的比列,大约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之间,不会妨害了解。倒是教会或译经机构,应该放棄山头主义,同心合意,把和合译本中的这小部分,印出来加以註明,供语文学者探讨,然后合议寻求适当的修订,共成荣神益人的圣工。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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