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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2009-08-01


愿见书同文

楼村居

 

  近来各种大众媒体,都纷纷报道,海峡两岸互通的消息。回想过去,为了意识形态不同,上代的军阀们,爭权夺利,造成生民涂炭,同文同种的民族,对立了一个甲子,真该夠了。这一项觉醒,来得虽然迟,卻不失为大好事。
  时间,癒合了创痕,让良知复健。不过,这次的觉醒,大部分是由世界经济风暴促成。合则俱赢,好主意,是生意上的打算。
  欧盟的形成,始於欧洲煤铁联合(European Coal & Steel Community)和欧洲经济共同体(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国家认识到经济上的互惠,与政治上结合的需要,在竞爭的世界中,以谋求共同生存。
  文化的联结,虽不如经济利益那么显明,卻有更长久,深入的效果,因为影响到思想。

  国共內战的结束,接着是中国推行简体字,使失败退据台湾的国民党残余,把文字政治化,成为敏感问题。在保卫固有文化的前提下,也坚持使用繁体字,卻沒有政治远见,沒想到这样作的结果,是放棄了文宣的优势:武力斗爭失败了,干脆也斩绝了文化的联系,是愚昧的事。
  一国的內爭並分裂,古已有之。以色列与犹大,南朝北国的对立,沒有带来文字的分家。中国不乏內战,从南北朝,到近代的南方军阀和北方军阀打得头破血流,还幸赖有同一语文,所以能夠加速整合。过去“敌人赞成我们就反对”,是不讲原则,沒有理性的策略,稍加思考,就知断不可行。
  中文本来是联合国官方文字之一,益以近年来中国国势寖強,为了商业上,政治上,文化上的利益,中文成为地球表面人类最多使用的文字,每天都有更多的人有兴趣於学中文。不幸,洋人发现华人同种異文!这不仅造成相当困扰,而且连通用的电脑中文软件,也有繁体简体之分;並且中文的版权,也分別为繁体简体。多麻烦!多可笑!多吃亏!
  台湾政府承认,一项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人民书写中文,一直在使用简体字;为什么不表里一致,承认合法並统一的用简体字?
  新一代英明的领导人马英九,到底思想搞通了。在几个月前,就命令把台湾不三不四的英文道路标识,一律改正为汉语拼音;近来更进一步,提出了改革共同中文的方案:“识正书简”。平心而论,这是个实际可行的办法,对於中国文化的前途,有莫大的裨益。不过,反对声音总是会有的,仿佛是证明“我反故我在”。竟说马想作秦始皇统一文字,确是无知与可笑可鄙的三项冠军!这种人,如果说有人戴了钻石皇冠,他会自己砍掉脑袋,以证明皇冠全然无用,不能算是什么好主意。

  追本溯源,简体字的流行,並不是全由什么人创新,制订,而是千百年来的自然演化。普罗大众,方言语音纷杂,识字有限,遇到所不知道的语词,就用已知的字记下来,以为代替。自古就有“通”字,检阅字典,就看出部分文字的发展流传,並沒有什么严格的轨跡可循。
  一般人不都是穷究字源,精於“小学”,在记事,抒情,达意之外,不能讲究那么多。
  到了通俗文学盛行,是为应休閒娛乐,大部分不甚注重文字之美;所谓“变文”,鼓词,虽然间也寓教於娛,但未必是专业文人为之。而这些文词不能全靠记忆传述,就需要腳本。如果去检看坊间的古本,是用雕刻木版印制;制作者的文学水准既不高,还为了省笔易作,就发展了一批简体字,或取偏部,如:“麼”字写为“么”;或如:以“后”代“後”,升斗的“斗”,以代“鬥”,除了同音之外,別无可取。不过,民间行之有素,这样的简体字,成为所谓“俗字”的同族;说是俗,並不是俗而不雅的意思,其实字以传达意思为目的,通俗並沒有不好,只是与“本”字有別。今天,俗字的由来,多是为了书写的方便,有的书法家椽笔一挥,成为碑帖,也有助於递变,只要查字典,就知道那些本字,正字,已经反不流行了,有些今人会识不得。
  文字是活的,随着时代演变,是自然的事,用不着紧张,只要有利於大众传播沟通,应该可以讨论。多年前,有过“文化侵略”论,识者早知其谬,现在成为词汇垃圾,沒有人再提了。现在有人还说文字的协同,是什么“统一”,甚而“统战”,是愚騃的可怕了。
  不过,文字的变迁,以简代繁,不一定是进步之势所趋;相反的,有时是从简进繁,为的是表意分明。例如:“云”字原就是天空的“雲”,为了免於混乱,加“雨”而得分別;还有“纷纭”,“耕耘”,形声就是这样发展成的,沒有必要返古求本。“面”与“麵”分家已久,而且各自婚嫁,各自成族,现在必欲把“麵”化为“面”,期期以为不可;如果有人买化妆的“面粉”,收到的是“麵粉”,货量可能大些,效果也不会很好,想来或可勉強代用;但如厂商订购制作电脑的“面板”,收到的货品是廚用“麵板”,华人虽然以饮食有名,但未必能夠化廚具为电子工具。中文原就有的字,必须顾及保持其音义,不要随手拈来,就成为不相关的简体字。例如:“廠”字的简写,现在作“厂”,本是“岩穴”的意思,与“廠”只有起笔相同。因此,此类的语词,是值得考虑的事。
  还有些字,是由繁返简,回到古道了。像“塵”的简字是“小土”(尘),回返原来面目,当然是好的。又如“火”上加个“一”字(灭),成为“滅”的简字,本就该如此;因为“滅”字原不该列“水”部,如果油脂失火,用水浇不灭,反会成災,因此该列为“火”部,把火覆盖起来,自然就会消灭了,字简义正。
  想起许多年前,台湾的教育衙门,不仅严禁用简体字,连橫排印刷的书籍,也在禁止之列;标点的引号,用半方直角,与西文不同,书写也困难,应该考虑立即停用。至於“注音符号”,为了求近功,当时的政府规定推行。这种半似日文的符号,並不是文字,一时帮助识字,后就成为学生不必要的负担;现在台湾政府教育部门,应下令停用,改用汉语拼音系统,为学习外文打下基础,而且有的名词,就可不必翻译,是好事一件。
  近来更闻有文教意见交流之议,並提议由两岸学者,共同编订“中华大辞典”,实在是好消息;更可喜的是,统一文字由学术界主导,表示将不是单纯的政治行动,是认识了正确方向,希望能走上正确的道路。
  在很多地方,宣教士帮助部族制订文字,教导识字,而后福音真理得以传开。所以,教会对此事必关心,尽力助成其完善。希望如圣经所说:“我们传扬祂〔基督〕,是用诸般的智慧,劝戒各人,教导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歌罗西书1:28)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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