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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古今 ✐2005-08-01


谁是美洲人?

冯虛

 

  在这个“美国,顶好!”的时代,我们都知道,美国的中文全译名是“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不知怎地,“美国”代表了美洲,提起America,就忘了另外还有那么多地方,和那么多人:“Americans”应该是全美洲都有份才是。

America这名字是怎来的?

  是由於一个偶然的误会,是第一本世界地理所造成的,以后,大家都认定那个地名,就不能更改了。
  德国人Martin Waldseemuller,在1507年,出版他的世界地理 Cosmographiae Introducio 的时候,哥伦布其人还不怎么有名,现在小学生都以为哥伦布1492年“发现新大陆”的事,他竟然不知道那九年前的“新闻”。倒是有个意大利探险家“美利固”.维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於1504年发表了他的信,首先使用“新大陆”(Mundus Novus)称呼西半球,那德国地理学家,就用了他的大名,以后被普遍接受了,就成为事实。
  在“美利固”虽然是意外之誉,其实,哥伦布也沒有什么无妄之失:如果他根本沒得什么“发现”,怎能“失”呢?
  不过,哥伦布远航的时候,不仅是为了贸易,而其动机之一,是由海路到达中国,见到天可汗,开辟新的道路,以期把福音带给中国。

中国人发现美洲?

  哥伦布於1492年出航,到了加勒比海的岛上,误以为到了中国。后来,发觉不对,更正说那是“印度”,所以称那些皮肤深色的人是“印地安”。
  几年前,有个前英国海军军官Gavin Menzies,经过数年搜集资料並研究,写了一本书,书名:1421年,已经出版了。(参曲拯民:“谁先到达美洲?”,见翼报, 2005.1)书中说,明朝郑和率领的舰队,第六次出海时,於1421年到达美洲,在哥伦布之先七十年。也许,他所说的证据恐怕不足,难以改变既定的历史记载;但书中列举在美洲各地,所有美洲土著印地安部族的DNA,都与中国人相似,而与欧洲各国的人不同。这是很有趣的事。

郑和的使命

  大明天子永乐皇帝不乐。
  明太祖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太子朱标早卒,儿子允炆,被立为太孙;后来太祖崩逝,由太孙继位,是为建文帝。他的四叔燕王朱棣,举兵“靖难”,攻陷京都金陵,自己篡位作了皇帝,是为成祖,以北平为北京。只是建文帝在皇宮大火中失蹤了。这样,成祖像是莎士比亚笔下的英王亨利四世:“头戴王冠,夜寝不安。”哪有乐可言!
  他有一名亲信的太监姓马,小名三保,是个回族人,赐名为郑和(约1371-1435)。永乐三年(1405年),郑和率甲士二万七千六百人,乘舰六十二艘;舰之巨大者称为“宝艐”,仿佛是主舰,並辅助船只百余艘,启航出洋宣扬国威。
  这么多的军队,不会是昨晚一夜生出来的;舰只和供应,更不是一时可办的。实际的迁都北京,是永乐十九年(1421年)的事,显然皇帝一登位就急於出洋“宣威”了。如此的急,不能不跟建文帝的失蹤有关。在国域內遍寻不获,有传言说,建文出家当了和尚。这样,郑和奉命出洋,就有些如以色列王亚哈派人去找先知以利亚,弄清楚所到的国,仇敌确实沒在那里。(参列王纪上18:10)如此,巨舰大军为后盾,是必要的。郑和还要有情报系统,以确保不会受骗被袭,这就是建立可靠太监特务的起源。
  郑和先后七次出洋,到过西洋三十余国,包括南洋群岛,苏门答腊,爪哇,印度,锡兰等地,远至波斯湾,也可能到过澳洲;遇到抵抗的就征服,一时国威大振,诸国来朝。
  郑和第七次出洋归国,是宣德八年(1433年),也是最末一次。宣德十年(1435年)郑和逝世。那时,永乐帝早已经崩殂,航海的壮举,也就寝息了。

印地安人是什么人?

  好多年前,美国的土著反对所谓“发现”的说法。他们讥笑说:我们一直在这里,谁等他来发现?是印地安人在五百多年前,发现在海滩上有一名小丑!当然,这是由於立场不同。
  如果世间还有公道的话,说公道话,印地安人才是真正的美国人。

  当然,在十五世纪的时候,美洲从北到南,已经有许多百万以至千万的“印地安”人。据考:在八千至一万年前,白令海峡还沒全为水下,有陆桥可以相接;有西藏-蒙古部族,从那里来到美洲,繁衍众多。其中最大的纳华胡(Navajo)族,语言颇近西藏语。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军曾用纳华胡人,作为密码通讯的语言,日本的情报人员无法破解,有相当的功劳。纳华胡族的房屋作圆形,也与蒙古包相似。
  还有一点,是印地安人沒有土地所有权的观念:他们认为人不能拥有河流,不能拥有天空,也就不能拥有土地。这可能来自他们先祖的遊牧生活经验,又同蒙古族有血缘关系了。所以白人来到美洲,掠夺土著的地那么容易,订了许多条约,开始就无意遵守,全部毀约。
  圣经记载挪亚的预言:“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创世记9:27)如果印地安人是闪的后裔,难道雅弗的后代白人,佔了印地安人土地,是如此应验的?还是耶稣基督是犹大支派,源出於闪族,为所有人类成就救恩,雅弗也可住在闪的帐棚,而得庇护,领受救恩?
  这样看来,美洲该是华人的土地,或华人血亲的土地。华人在今天美国的土地上,用不着自卑,也不是缺乏如何权利的次等人民啊!

先踏上美洲的欧洲人

  很久前,读到一本小冊:芬崙英勇故事Vinland Saga)。其中所记,是在北欧的VikingBjarni Herjolfsson,於主后986年,发现有一新岛,称为Vinland
  约在主后1000年, Leif Eriksson率35人,以为找到了那新岛。有人以为Vinland的得名,是因有葡萄或任何爬藤的浆果,可用以酿酒,结果並未找到那样的地方;也有人以为那字的意思是草地,那就不难找了,可到处都是。现在以为是加拿大东北的Nova Scotia

更早的先行者

  中国更早的航海先辈,要算僧人法显。
  晉隆安二年,法显率慧景,道整等人,入西域求法,六年至中印度,学戒律,梵语;后往锡兰,经三年返国。因为前次的陆路旅行艰苦,费时间久,所以改由海上返国。不过,因遇风不顺,本想在广州登陆,卻被吹到山东半岛。不过,也有说法显到了西半球的美洲。
  太炎文录初编“別录三”:主后458年,法显及僧四人,由海抵墨西哥。其文据佛国记
  案:隆安二年,为主后398年,距458年之间有六十年之久。假定法显二十岁去印度,至那时该已经八十岁高龄了。在那个时代,如此高年乘风破浪,扬帆往美洲,似可能性不大;何況归国后还要译经,自然时不我与了。不过,今天的美国人相当普遍的相信,是法显把松柏带来美洲。

  圣经记载:使徒保罗旅行到雅典讲道的时候,说:神“从一本〔血〕造出万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传17:26)种族的问题,成为只是政治上的事,像希特勒那样的人,用来作他们行动的借口,在学术上实在很难确定。据说:除了住在深山密林,或极小孤岛上的族群,世纪是找不到几个纯种的人。至於国家的“疆界”,是神所预定许可的,为要成就祂的旨意。
  哥伦布的发现新大陆,和以后的清教徒移民,以至福音由此传到东方。现在,东方人已经到了西方的门口,不仅接受福音,也参与宣扬福音报好信息的群众。愿华人奋扬先人航海寻求的精神,把福音传到远方,预备基督再来,神的国临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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