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寰宇古今 ✐2005-03-01


圣诗作家:芬妮.克乐斯贝

 

  纽约州蒲楠县(Putnam),是个贫瘠的地方。那里保守的居民,过着安分守己的生活,想从土地里尽力收获足夠养家的食物,延长历代传的传统。不过,他们如此生活着,像祖先一样,也不会特別不快乐。他们满足於自己作平常的人。希奇的是,在这土地上,产生了不平常的圣诗创作奇葩。

  芬兰西丝.克乐斯贝,(Frances Jane Crosby, 1820-1925)別名芬妮(Fanny),一生创作了八千多首圣诗;如果说这还不足希奇,但她是个失明的女子。芬妮的父亲约翰.克乐斯贝(John Crosby)和妻子慕锡(Mercy)是蒲楠县僻乡的农民,这唯一的女儿,生在1820年三月二十四日。
  出生后几个礼拜,发现这婴儿的眼睛有问题。在乱求医的情況下,有个自称“医生”的人来看她,给他热膏药贴在眼上。过了些日子,感染是好了,卻失去了视力;最多她能分辨強烈的光,知道夕阳和旭日。那庸医怕惹起乡人的众怒,悄然的离去。
  同年十一月,天冷又下着大雨。约翰冒雨在田里工作,着了风寒,一病不起,数天后,撇下不满週岁的女儿和二十一岁的寡妇,离开了世界。芬妮的祖母友尼琪(Eunice)照顾她。
  友尼琪沒受过高深教育,但她教导小芬妮读书,描述给她看得见的世界事物,並且给她摸触动物植物。祖母也教导芬妮圣经,並带领她祷告,並每主日按时领她去教堂。
  芬妮虽然目盲,她的童年卻是快乐的的。八岁时,她作了第一首短诗:

  我是多么快乐的小女孩,
  虽然我不能见物!
  我決定在这个世界
  时时刻刻的满足!

  多少的福分我享受喜欢
  別人卻是无有!
  我不因失明哭泣悲叹,
  我绝不—也不能夠。

  慕锡身无一技之长,为了要维持生活,到离家六哩的北撒冷(North Salem),给人作管家。她带着芬妮同去,把她寄托女房东浩莉夫人(Mrs. Hawlen)看顾。那贵格派(Quaker)的信徒,对这盲女孩关心备至。芬妮有过人的天才和记忆力,不到两年,已经能夠熟记摩西五经,四福音书,大部分诗篇,全部箴言,路得记,和雅歌,加上弥尔敦(John Milton)有名的十四行诗“失明”(On His Blindness)。
  1831年,芬妮最后一次跟她所爱的祖母告別。五十三岁的友尼琪在临终的时候说:“告诉我,我的宝贝,你要在天上父的家里同祖母见面吗?”十一岁的女孩子,忍住喉中的哽塞回答:“靠神的恩典,我会的。”

  1834年三月三日,将十四岁的芬妮,成为纽约盲人学校(New York Institute)的学生。初次离家,她很是悲哀;但不久后,那里成为她快乐的家。芬妮很快学会了她的功课:文法,科学,音乐,历史,哲学,天文,政治经济等。但她不喜欢布瑞理(Braille)盲人点字,数学特別差。芬妮喜欢作诗,成为受注意的学生。
  1837年的一天上午,校长炯斯博士(Dr. Silas Jones),叫她去办公室。芬妮欢然而去,以为又是称讚她,或要她展现才华,即景作诗欢迎嘉宾。哪知道校长给她严肃的训诫:“不要以为作诗缀句有甚了不起,也不要以別人称许得意;要在脑袋里装满实际知识。不要注意表现,要实在求进步。”芬妮想要哭出来;但很快就明白,忍住眼淚,搂着校长的脖子,亲吻他的前额说:“你告诉我的话,像是我父亲还在。多谢你。”
  以后的几个礼拜,芬妮突飞猛进。不到二十岁,她成为校中最有希望的学生:钢琴,风琴,而且成为全美最有成就的豎琴手。她愿意作教员,帮助母亲家用。校长请人测验她确能在诗上有前途,就找到专於诗学的模锐(Hamilton Murray)教她作诗,韻律,节奏,指出她诗作的缺点,又读长诗要求她默记,並教她欣赏並模仿名家的傑作,和迅速成诗的艺术。
  1841年,纽约前锋报刊载了芬妮的诗。经过当时美国诗坛领袖布伦特(William Cullen Bryant)的推许,“盲女诗人”的名声大噪。那年六月里的一天,美国总统泰勒(John Tyler)由纽约市长和全体市政委员陪同,忽然到盲人学校访问。校长匆忙跑到芬妮的房间,要她作一首欢迎诗。她在十五分钟內完成,当场向贵宾朗诵,还唱了一首歌。
  芬妮的声誉,使纽约州长席华德(William Henry Seward)后来林肯总统的国务卿也来访问;並有远来自法国的贵宾。
  1844年一月二十四日,盲人学校代表团访问国会,芬妮朗诵一首她所作十三节的诗。议员们坚持要求再演,芬妮朗诵悼新近亡故国务卿莱戈尔(Hugh Legare)的诗,多名议员受感流淚;莱戈尔的妹妹在门口送给芬妮一个戒指。现任国会议员的前总统崑瑞.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紧握她的手致贺。
  那年,芬妮出版了第一本诗集盲女孩The Blind Girl),为盲人学校筹款。纽约论坛报(New York Tribune)有名的格瑞理(Horace Greeley)读了,向她征稿。她的作品也在別的报刊上发表。
  同年秋天,前总统范博仁(Marin Van Buren)约芬妮一同晚餐。次年春天,当芬妮和其他的盲人代表到华盛顿,泼克总统(James K. Polk)约他们在白宮进餐;同席有多位国会议员,其中布开南(James Buchanan)和约翰生(Andrew Johnson),是未来的总统。
  女盲诗人芬妮,常常关心学生,尽心辅导他们,自然是盲人学校最受爱戴的教员;她也仿佛弥尔顿,成为学校的桂冠诗人。不过,不同的是她还沒有归正重生的经历。
  芬妮为她永远的结局焦虑。她不知道是否确能同祖母在天相见。后来,她的诗歌“溫和救主不要棄我,听我谦卑求”,所表达的颇似这时候的心境。
  1850年,在称为“第二次大觉醒”的复兴运动中,纽约有连续的聚会。有个主日,在唱华慈(Isaac Watts)的圣诗“仰望我主圣体血流”的时候,芬妮觉悟到自己的问题,是一手抓主,一手抓世界。她心里祷告:“主啊,我在这里把自己献给你!”忽然感觉属天的亮光充满心灵间。她跳起来,高呼:“哈利路亚!哈利路亚!”这是她被圣灵浇灌的经历。
  从此,芬妮的生命有了显著的改变。她的生活有了目标。

  1855年,纽约盲人学校任用了一位新教员,是纽约州欧斯维沟(Oswego)的艾勒斯田(Alexander Van Alstine)。他曾在本校作过学生,表现聪颖;数年后,他是第一个盲人离校进大学深造;以音乐为专业,精於钢琴,风琴,管乐,兼通希腊文,拉丁文,並哲学和神学,毕业获得教学文凭。他景仰芬妮的诗,芬妮喜爱他的音乐,进而发展成为彼此相爱。
  1857年秋,艾勒斯田辞去盲人学校的教职,以教音乐维生。芬妮也於1858年三月,离开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学校。那年三月五日,他们结婚了;新郎二十七岁,新娘芬妮三十八岁。婚后同住在长岛。次年,他们生了一个孩子,但不久夭亡。芬妮亟欲离开那伤心地,移居曼哈滩。
  內战以后的美国,复兴仍然继续着。新的宗教环境,需要新的圣诗,特別是着重个人与主的关系,主调轻快而真诚。
  那时候,芬妮认识了布莱柏(William B. Bradbury),通晓器乐,並有钢琴公司。他出版金香炉The Golden Censer)圣诗集,约请芬妮写圣诗;芬妮写了数首,其中有:“我们天上光明的家”,“马其顿呼声”等。布莱柏的助手,正是芬妮的老朋友梅恩(Vet Main)。芬妮觉得,这是她应该运用恩赐的新方向。一次晚间聚会中,名音乐家腓力浦(Philip Philips)看了手表说:“晚安,到早晨再见。”芬妮就取为题写成輓诗:“晚安,晚安!到早晨再见!”由娄瑞(Robert Lowry)作曲。
  腓力浦对芬妮的诗很感兴趣,他给了芬妮七十五个引句为诗题。芬妮听过,选取四十个,认为适於写为圣诗。她凭记忆构思,到全部完成后,从头到尾,把四十首诗歌,默诵给她布莱柏公司的秘书录下来。所有的人都希奇芬妮超人的记忆力。
  有一个富有的商人道恩(William Howard Doane),品德良好,经营诚实,从不贪心违法。他擅场音乐,曾出版圣诗集,但不能满足;尝试过作词,自知不是诗人,也难以洽意。为此,他向神祷告,赐他能夠合作的诗人。那天,正在祷告的时候,听到有人叩门,是一个男孩子,交给他一封信。其中有个短笺写着说:“道恩先生:素不相识,但有感动把这诗寄给你。祝神赐福。芬妮克乐斯贝。”他立即配上适合的曲调,就是“更像耶稣是我深愿,让我救主住心间。”道恩感谢主赐下这诗,更得到久觅不得的诗人。
  一得空暇,道恩就去访问芬妮。看见她居住的环境,简陋的难以置信。道恩对芬妮说:“如果你能看见,会知道你住的实在太差,应该改善。”芬妮感谢神,使她不能看见。来客致送她钱,芬妮不肯接受。道恩勉強她才收下:不是例常的二元,而是二十元。
  芬妮虽然眼睛失明,但她嗅觉灵敏。她不仅向上流社会见证,也到福音拯救站,去向那里需要真理的妓女,醉鬼见证,知道自己是在“气味最恶劣”的臭男人中间。她也同高贵的夫人来往,並到国会去领开会的祷告。
  在他们见面后不久,道恩请芬妮作一首诗,用“溫和救主不要棄我,听我谦卑求”这句话。那年春天,芬妮到一个监狱里去领聚会,听到一个在狱的犯人,用类似的话祷告。当晚,她作了这首诗:

  溫和救主不要棄我,
  听我谦卑求,
  你向別人展现笑容,
  也向我施恩。

  她把这词寄给道恩;道恩立即配上曲。几天后,芬妮又去监狱领聚会,唱这首诗歌,有多名狱犯当场悔改信主。芬妮深受感动,晕厥过去,必须得抬出会场。
  四月三十日,道恩忽然来访,对芬妮说:“我在四十分钟內,必须赶火车去辛欣那提(Cincinnati),我作了一个曲,现在告诉你,盼望你记下,给作合宜的词。”芬妮听了,立即欢欣拍掌:“这曲向我说:‘安全在耶稣臂抱。’”请他稍候,回到房內,照她的习惯先祷告,在半小时內,作成了诗歌的词,就是:“安全在耶稣臂抱,在主溫和怀內”。这是芬妮特別喜爱的诗歌。
  次年,道恩邀请芬妮去辛欣那提,向一群工人讲话。将结束的时候,芬妮忽然受到強烈的感动说:“今晚在这里,有个母亲的孩子,在外流浪,他必须趁这机会接受救恩,否则将永远失丧。会后请来到我这里。”会后,有个少年前来:“你说的是我?”他立时悔改皈信,确定安全在救恩里,能夠见他母亲的主。三十五年后,在另外的聚会中,芬妮讲起这个见证。沒想到,结束时有人来同她握手,感谢芬妮对他的帮助:他就是当时的那少年,现在仍坚定跟从主。这是何等的喜乐。
  是慕迪(Dwight Lyman Moody)和散奇(Ira D. Sankey)的复兴聚会,把芬妮克乐斯贝的圣诗带到新的高峰,也带到英国,风行全世界。
  1876年,在纽约的复兴聚会中,她同慕迪和散奇初次会面。以后,芬妮与散奇夫妇的友谊,深而长久。她为散奇写了许多诗歌,有很深的感人效果。散奇说过,慕迪和他佈道会的成功,得力於芬妮的诗歌很多。
  芬妮最早同工的圣诗出版者布莱柏患肺痨,於1868年一月逝世,年仅五十一岁。在弥留的时候,他在痛苦中以微弱的声音,要芬妮“拿起我放下的工作。”在丧事礼拜中,芬妮听到一个清晰美妙的声音说:“芬妮,继续布莱柏遗下的工作。从柳树上拿下你所挂的豎琴,擦干你的眼淚。”
  布莱柏的圣诗出版同事梅恩,是芬妮的旧友。他与布歌露(Lucius Horatio Biglow)合作重组成立布歌露梅恩公司,但他们是商人,近半个世纪的圣诗出版,主要是芬妮的任务;后来梅恩的儿子秀甫(Hugh Main)接替父亲。所以在芬妮所有诗歌作品中,由梅恩父子出版的最多,有六千多首。
  芬妮是专业的圣诗作家,但不像职业诗人;她以为写作是神的恩赐,用来事奉神,也是帮朋友的忙。如:约翰和查理卫斯理兄弟(John & Charles Wesley),或纽屯(John Newton),都是教牧,他们写作的圣诗词,由別人作曲,自己出版;其中知名的有韩德尔(George Frideric Handel)等,有时侯我们不知作曲者其名。芬妮则是为別人作词,收费一元或二元,由他们配曲调出版,有时连作词者的名字都沒有。因为芬妮的诗歌太多,必要用笔名,先后所用达二百多个。
  有別的教会音乐制作者,也乐於出版芬妮的作品。其中有非比.乃溥(Phoebe Palm Knapp),她同芬妮建立终生友谊。其夫约瑟.乃溥(Joseph Fairchild Knapp)为一富商。他们的“乃溥大廈”,是名人聚集的场所。非比常邀请芬妮去那里作客。经过非比介绍,芬妮得与五位先后的美国总统交往:格兰特(Ulysses S. Grant),赫斯(Rutherford Bichard Hayes),葛斐德(James Abram Garfield),梅钦礼(William McKinley),和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另一位去过盲人学校的总统克利夫兰(Stephen Grove Cleveland),任满退休,住在纽约,则邀约芬妮去他家作客,並多次有书信来往。

  芬妮从早年在盲人学校,就少有个人独居的机会;离开学校后,也租在丛住的狭隘公寓里,难得安靜的时间。虽然她能夠幽闭在自己的世界,但噪杂的声音,不适於默想沉思。因此深夜是她写作的主要时间。她在夜间作而不写的诗稿,记在脑子里,白天到梅恩的办公室,口授给秘书写出来;有时,她能同时口授给两名秘书不同的诗稿,绝不混乱错误。
  因为所作过多,她的诗歌有的实在是平庸;但很多是傑出的作品,到现在所有的圣诗集中,最少有一首芬妮的诗。从赤道,到冰天雪地的地方,或沙漠游牧的帐篷里,都可以听到人唱她的诗歌。“安全在耶稣臂抱”,被译成二百种语文。“有福的确据”,散奇说是最受欢迎,又广被使用的诗歌。“溫和救主不要棄我”,在伦敦聚会中,最为大众乐唱。“拯救将亡的人”,“求主留我近十架”,“主啊,我属你”,“救赎主一路引导我”,是其中几首。她领百万人归主的宏愿,在六十多年的工作中,终於实现。她自己收获了极大的喜乐和福分。
  芬妮写的诗歌,不求厚酬。几十年来,她每首诗只收一元或二元。后来,別人的诗作已经高到通常得酬十元,但她一样坚持不多收。富有的朋友们对她赠送帮助,她都谢绝,惟以使人信主灵魂得救为报酬。有了钱,她总是帮助贫穷需要的人。有人来看到她生活的情形,以为她被出版者亏待了,为她抱不平;要她搬到较好的社区,她也坚決不肯,卻不知是她自己选择贫穷的生活方式。
  芬妮和她音乐家的丈夫艾勒斯田,曾合作过一本圣诗集,但出版者不肯接受,理由是只有两人的作品,难以适合大众需要;也可能是太艰深,不夠通俗的缘故。
  由於夫妇二人的生活方式和交往圈子不同,所以绝大多数时间,各自单独活动,並非因感情问题或不忠。艾勒斯田富有的朋友,接他去同住照顾。芬妮则不愿接受任何的怜悯,宁愿独立生活。另外一个原因:她从早就从事许多社会工作,救济活动,都在她附近的圈子內,不能离开。
  艾勒斯田虽然比她年轻十一岁,卻先离世,芬妮为她亲爱的丈夫哀悼。
  多年来,芬妮每逢她母亲慕锡的生日,总是去为她祝贺。1890年五月,芬妮和家人为她庆祝在世最后的一个生日。同年九月一日,亲爱的母亲慕锡,在亲人围绕的床上离开世界。
  那年六月,慷慨的老朋友散奇,见芬妮年事已高,就为他安排住在近故乡柏瑞治港(Bridgeport)的公寓里,由她的妹妹和姪女陪同服侍,所需的是费用,则按月拨交在芬妮的妹妹凯瑞(Carrie)手上,因为知道芬妮的习惯,更多的钱只是让她更多转手给需要的人,而自己刻苦。那公寓有五个大房间,是芬妮一生所住过最安适的地方:芬妮自己说是“可恥的舒服”。
  不过,她绝不是颐养天年的人。她常到附近的几个救济机构去讲道,有时在教堂作见证,她也注重祷告,並接待不断来访的人。许多人都从她的勉励得到造就。
  十九世纪闭幕的年代,宗教热情低落,社会趋向物质,是所谓“镀金世代”。慕迪和散奇,由绚烂归於黯淡,终於先后离世。芬妮其他的朋友们,出版者和支持者,也多已安息。
  惟独她的盛誉,仍然增长不衰。“芬妮姑娘”是世界“福音诗歌女王”。
  她八十岁了。芬妮的体重从未超过一百磅,身高本来只四呎九吋,现在腰弯得差不多成了小虾。不过,她的声音仍然清越,甜美而兼有能力。
  1884年三月二十四日,在出版芬妮三千多首诗歌之后,布歌露梅恩公司,就为她的生日庆祝,“芬妮克乐斯贝日”成为每年的惯例。1905年时,纽约的几位教牧在秀甫梅恩和散奇赞助下,宣佈三月二十六日为“芬妮克乐斯贝主日”,许多教会庆祝;连英国的教会也为她庆祝感恩。
  九十岁的芬妮,仍然能夠自己旅行到纽约去。有一次,一位教牧伴送她乘马车去火车站,车夫听到那枯瘦老妇的声音,竟然像年轻人一样,引起他的注意。等到他知道是芬妮,他立即脫帽致敬,並且哭泣起来。到达车站,车夫招呼警察:“这是芬妮克乐斯贝女士,请帮助她安全上车。”那警察惊奇说:“我一定!上礼拜我小女儿的丧事,我们唱你的诗歌‘安全在耶稣臂抱。’”芬妮说:“我的孩子,愿神安慰你的心。我为你们祷告。告诉你妻子,你们亲爱的女孩已经‘安全在耶稣臂抱。’”那警察感动得哭起来。
  芬妮相信,她的失明是神化装的赐福。她说:“不要埋怨那医生,他无意中给我很大的益处;如果我遇到那医生,会向他致谢。”也许可以说:那庸医的过失,成为教会的福分。
  她最后主要诗歌“我们在行进”(We're Traveling On)。芬妮在地上的路程,终於走完了。在1915年二月十二日,芬妮.克乐斯贝安然离世,到达天家安息。
  在他平凡的墓碑上刻着一句不似平常颂扬的话:“她作了她所能夠作的。”(She Did What She Could)这似是对一个伤残的者的安慰,对一个平常人的鼓励,也是对那盲诗人最高的讚美。另一个说法是: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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