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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2004-10-01


第一首诗

凌风

 

  在伊甸园中。各颜各色的花开着,沒有一朵残花;树木和草地,数不清的叶子丰绿美丽,沒有一片败叶。一切都是那么完美。也许,在皓空月圆的时候,或是苍穹丽日之下,造物主把祂创造的傑作,亲自带到初人亚当的面前。
  这是神设立的婚姻制度。亚当从心里感恩,满意的歌颂起来。照圣经记载,人类第一首诗歌:

  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可以称她为“女人”,
  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3)

  在一般中文圣经中,看不出来;但在原文,或现代的英文圣经中,是用诗体排的。
  多么简单而美好!圣经接着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神如此开始了宇宙,建立了家庭制度,是人类文化的根基。

  中国古老的诗经“国风”首篇:“关雎”,讲到婚姻是人伦家庭的开始。这与圣经记载似是偶合;不过,圣经的记载卻早了许多。诗经是名编辑孔子刪订的;我们无法知道,他有沒有改变原来的次序,不过,以婚姻和家庭为首,是自然而合理的事。婚姻的重要,是人类文明的记号。
  人不是只像鸟兽一样的配合,繁殖,而更是要建立敬畏神的家庭,服事祂,荣耀祂。
  将来在这世界的末了,大巴比伦倾倒,天上要唱“哈利路亚”,羔羊婚娶的歌(启示录19:6-8),欢乐进入永世。可见神是如何的重视婚姻。

  现代人並沒有进化,而是把婚姻变为丑恶。
  美国西岸,本来被认为是不开化的地方,到发现了黃金,才引得许多淘金者涌来。
  旧金山成为同性恋者聚居的都市。许多自以为开化,实在是违反道德。
  现代人的解释,把同性恋称为“另一种生活方式”,进而宣告他们有特权。这才是真的问题。为了支持这种说法,他们说,同性恋是部分人生而具有的倾向。说的不错。圣经也是这样说。这种倾向,就是堕落人性犯罪的倾向。不过,如何应付这种倾向,才是问题。我们不应该纵容这倾向,而有神所设立的律法禁止。
  圣经记着说:

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敬虔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弒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並起假誓的,或是为別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提摩太前书9,10)

  如果上面所说的这些“倾向”,都应该享有特权,都可以自由,那还成什么世界?所以律法禁止。

  弗洛伊德 (Sigmund Freud, 1856-1939)说,男孩子有“弒父夺母”情结;这个名词,源自Oedipus Rex,古希腊戏剧作家Sophocles的戏剧。但到现在还沒有如何文明国家,提倡某些人应该有“弒父夺母”特权;事实上,那戏剧的后续中,主角奧迪颇,懊悔所犯的乱伦错误,自己抉出双眼!有谁提倡那样的作法?何況弗洛伊德那种学说,已经听不到人提起了。
  旧金山的市长,卻不顾法律的禁止,而准许同性恋者“结婚”。政客的新花样,还不是为了选票,为了讨某些人欢喜,为了维持同性恋城市的名声!说穿了,是玩噱头。
  他们的理由,认为二人“相爱”,就可以结婚,是基本的权利。事实上,所有的文明,都禁止血亲乱伦,父女不能夠结合,母子也不能结合,这是伦常。
  实际他们所爭的,是要成为“家庭”的权利,特別是经济利益,如:产业继承权,保险,纳稅利益等。
  这提醒我们,到底有沒有注意婚姻和家庭的意义,是在於生养发展並延续人类文化。
  神原来所设立的家庭制度,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
  现在传统婚姻,也遭遇危机,不仅通姦不被当作一回事,结婚离婚,破坏了神所设立婚姻的初意:一个人可以离婚再多次结婚,就是实际的“梯次重婚”,与多妻或多夫並沒有多大差別,是对家庭制度的破坏,对后代和社会,有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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